這東西必須不是燈油之類容易被人瞧見甚至不小心就摸了一手、踩了一腳的東西,一定是隱秘的,就在他們眼皮子底下,卻又不會輕易被那些衙差發現的……
自己方才不是聞到了松油的氣味麼……
慕流雲忽然之間心裡面清明起來,抬眼看向袁牧:“大人!是松香!這東西一塊一塊的,丟在角落裡面也並不起眼,本身自己也不大容易被點燃,可是如果周圍的東西燒了起來,把它給燒化了,那它也會讓小火苗迅速變得火光燭天。
衙門裡的人跑去賈家幫我們處理那十幾具屍體的時候,如果有人溜進縣衙裡頭,把松香撒到各個不起眼的角落、木頭製成的門窗傢俱附近,是不大容易被人發現的!
若我關於松香的推測是對的,那麼將賈家上下十幾口人加上一眾僕從統統殺害的兇手,與今日在玉邕縣衙防火的人,應該是有些關聯。
對方等的就是我們去賈家,發現賈英才一家慘遭滅門,於是找幫手過去,他們便可以趁機潛入縣衙,佈置下後續防火需要做的一切。”
說完之後,她忽然又覺得好像不太對,如果對方可以輕易的潛入玉邕縣衙,那麼能夠做的必然不止是防火這麼簡單。
著火雖然很可怕,但是畢竟火勢是不受人操控的,變數太大,若是存心想要製造出什麼樣的結果,光靠一把大火還是不夠保險,太容易出岔子。
既然在暗處的人都已經有充分的機會進去藏一些助燃的玩意兒,又怎麼會單純指望那一把火來完成自己的真實目標呢?
恐怕一場大火能夠起到的真實作用,是讓縣衙裡面的一切,看起來都更“乾淨”而已。
怪不得方才自己提起那幾個賊和尚的時候,袁牧看起來那麼淡定,估計他已經猜到了這一層,知道那幾個人已經必然不會有活口了,這功夫再怎麼著急也是無濟於事。
這麼看來,他們打從到了玉邕縣開始,一舉一動就已經落入了別人的眼睛裡。
這裡有一些東西,是對方不想要他們碰的,但是他們卻碰了,於是那些線索和痕跡就必須要抹除掉,原本打算深挖的線索,這會兒卻已然變成了風中的蛛網,眨眼就不見了。
那藏在暗處的勢力,想要以此來證明什麼呢?他們是大腿,而袁牧只是一條胳膊?
慕流雲方才還覺得泡熱水泡得熱乎乎的,現在想到這些,不由感到一陣寒意順著脊椎骨一路爬上了腦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