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文官代表蘇逢吉與武將代表史弘肇等勢同水火,但在共同利益面前,二者還是存在共同語言的,彼此配合默契,心照不宣。至於斂財的手段,也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除了聯手搶劫富戶的妻女家產,蘇逢吉、史弘肇等還大肆接受各方賄賂,拿人錢財、替人消災,比如前文提到的侯益、王饒等,都是向“當權者”們行賄。
也正是在文武將相的默契之下,富戶們人人自危裝孫子,家奴僕從成大爺。
正是在這種近乎是慘無人道的鐵腕管制之下,雖然有自然災害、雖然有各地叛亂,但帝國首都、天子腳下的汴州城,居然做到了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井然有序、不敢放屁。
所以郭威在平定三鎮連叛之後,特意提到了史弘肇安撫後方、維護京師秩序的豐功偉績。
史弘肇的殘暴不止於汴州,他身兼藩鎮,除了在中央供職外,還身兼宋州歸德軍節度使,所以他貪婪殘酷的魔爪從中央伸向了地方。亦有兩個典型案例:
“敲骨吸髓榨宋州”
他派心腹去徵稅,爪牙們個個如狼似虎,橫徵暴斂,貪得無厭,每月都要搜刮一萬貫錢交給史弘肇。使得宋州人民對史弘肇恨之入骨。
“越俎代庖殺潁州”
在當時,鹽鐵、酒麴等由官府專賣,利潤歸中央財政(三司),但是嚴格來講,我們還不能以一句“鹽鐵專營”來概括,因為很多時候也會因地制宜、審時度勢,開放鹽禁、酒禁,任由民間經營,而把原有利潤攤派入戶。但不管是官府專營還是攤稅入戶,其利潤所得理論上都是歸中央財政。
潁州有一酒麴場,發生了一起商業糾紛案,潁州將領何拯與酒麴場的負責人麴溫爭奪酒麴場的控制權,爭執不下,一紙訴狀,告到了中央,請三司裁決。三司當然支援麴溫,說酒麴場應該由中央直屬,地方不得干預。
何拯於是找到史弘肇,請他出面。
史弘肇強詞奪理,無理取鬧,說潁州是自己的屬州(歸德軍),在我地盤這兒你就得聽我的,潁州歸我管,潁州的一切都歸我管!
明顯胡攪蠻纏,但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國稅局的工作人員對此毫無辦法。
史弘肇不僅霸佔了酒麴場,還將麴溫誅殺,理由是“越級”:在我地盤上打官司,竟敢繞過我,直接去中央,無視我的存在?不僅殺了麴溫,還一口氣殺了幾十個與本案相關的工作人員。
蠻橫無理。
1.2與文官集團的恩怨
1.2.1火中取栗
史弘肇十分鄙視文官,經常公開表示:“文人最不是東西,總是輕慢我們武將,稱我們為‘卒’,真是可恨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