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夢妍趕緊一把抱住他說道:“親愛的你別衝動,我不疼。”
林軒下定決心要弄死他,無奈許夢妍力氣太大,只用一分力就能制住他。
看對方不敢動手,那男的膽子立馬就大了起來。“怎麼的你還想跟我動手了,今天你就是欠收拾,兄弟們給我打!狠狠的打!”那男的吼道。
那幾個人掄起棍子就要打,許夢妍剛剛那是故意忍了,這次可就不會再慣著他們了,她伸出手指輕輕一彈,那幾根棍子就全都斷成了兩截。
那幾個人嚇得一哆嗦,畢竟他們只是請來的演員,對厲鬼的存在是一無所知。見打不過,那男的趕緊給剩下幾個人說道:“他們這是要以強凌弱了!快報警啊!”
這幾個人打了110,其實不管結局怎麼樣他們都會報警的,這都是陳建華提前安排好的。
許夢妍也沒有阻攔他們,而是扶起林軒,整理好他的衣服問道:“到底怎麼了給我說說。”
林軒小聲的將這一肚子委屈告訴了許夢妍,看著林軒那一臉憋屈的樣子,許夢妍搖了搖頭說道:“讓他們鬧去吧,他們又沒有證據,就算你真進去了我也能給你撈出來,別太害怕昂。”
“啊,夢妍,你有證據證明我是清白的嗎?”林軒疑惑的問。
“當然有啦你放心吧。”
不一會警察就趕到了現場,問清楚情況後警察把他們幾個帶到了派出所做筆錄。
因為事發地沒有監控,除了那幾個演員也沒有別的目擊證人,這事情的調查成了難題。
倒是那幾個演員,都一口咬定林軒猥Ⅹ那個女人,還拿出了手機拍照和指紋鑑定做為證據,要照這些證據已經能讓林軒把這個罪名給坐實了。
涉事的那個女人還一直賣慘說林軒怎麼怎麼凌辱她,一個勁的哭,演的跟真事一樣。
警察給林軒戴上了手銬,那幾個演員差點沒憋住笑出來。
看那幾個人那幸災樂禍的樣子,林軒是氣不打一處來,可這事發生的太突然,他又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
林軒被警察關到了看守所,等著案子進一步調查。在看守所,他跟兩個警察待在一起。
兩個警察看林軒還是個未成年,兩個人互相看了看,思考了一番後決定給林軒做心理諮詢,看看林軒究竟是經歷了什麼才這麼小就幹出這種事。
這事林軒沒有做,他肯定不會承認。
跟兩個警察解釋了好長時間,警察才暫且相信了林軒的話,雖說此時鐵證如山,但是法亦有情。
這個情就是普通人對待這件事的判斷,首先,林軒長的好實巴交的,實在不像會幹這事的人,其次,衣服上有指紋也不能完全證明林軒就幹了這事,比如說林軒只是將這件衣服遞給了那個女人。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個人演的再好也會有瑕疵,真正發生這件事的人和自己演出這件事的人,在情緒表現上多少會有不同,兩個警察處理過很多大大小小的案件,看幾個演員提供口供的那個表情警察就對他們起了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