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到了手的一筆鉅款,她能捨得吐出來嗎?
雖說這錢是給兒子兒媳婦兒的,但兒子兒媳婦兒都是他們老林家的人,這錢不就相當於給他們老林家了嗎?
他們家也不是多有錢的人家,就是靠月月那點死工資省吃儉用過日子的本分人家,這些年下來,她手頭上統共就只攢了五六百塊錢。可人家親家母大筆一揮,一下子就給他們家匯來五百塊錢,都趕上自己一輩子攢的了,她能捨得不要嗎?
糾結了一番後,她終究還是沒捨得不要那五百塊錢,最後,同意兒子兒媳婦兒出去單過了。
海杏一聽婆婆同意分家了,歡喜不已。
於是,每天和林宏政滿農安縣地看房子,最後,在縣委對個兒,花了四百八十塊錢買了一座三間磚起脊房,獨門獨院兒的房子,位置很好房子也挺新,他們兩口子都非常滿意。
房子是買了,家也分了,只是海杏的婆婆是個慳吝的性子,因為兒子兒媳婦跟她分家,所以她對這倆沒良心的玩意兒很不滿意。
分家的時候,她啥都沒給他們,讓他們一家三口拿了隨身的衣服和被褥,就把他們攆了出去。
至於林宏政以前掙的那些工資,她振振有詞地表示,都叫他們一家三口吃喝花銷進去了,這還不夠,她還添了不少呢。
海杏兩口子明知道老太太密下了林宏政這些年的工資,但因為她是老人,他們也不好跟她一分一毛地算計。
既然老太太這麼說了,他們兩口子也只好吃了這個啞巴虧,拎著幾件兒衣裳就搬了出去。
買完了房子,林宏政和海杏就只剩下二十塊錢了。那二十塊錢買糧食和日用品都不夠呢,就別說傢俱這類的大件兒了。
兩口子搬到新家後,新家裡連個飯桌連個凳子都沒有,簡直就是家徒四壁,他們一家三口吃飯都得蹲在炕沿邊上吃。
不過,好在章淑珍解海杏婆婆的刻薄性子,估計分家時那死老婆子也不能給他們小兩口啥東西,而他們小兩口手頭上也沒啥積蓄。
所以,章淑珍乾脆就把包地的錢都給了海杏,叫她留著添置新家的生活用品了。
至於剩下的錢,他打算一半留給大亂娶媳婦兒,一半兒留著給孫子孫女攢著。
她知道秀不差錢兒,這丫頭賊拉能耐,又是寫書又是開服裝廠的,這幾年掙的盆滿缽盈,她這幾百塊錢兒在秀眼裡啥也不是。
不過,秀有錢那是秀的,她給孩子們讚的是她自己的一份心意,她不會因為建峰和秀有錢,就把該分給他們的那份錢給了別的孩子。
當父母的,最忌諱的就是偏心了,這些年來,章淑珍這一點就做得很好,一直把三碗水端平,三個孩子都一視同仁,讓他們誰都挑不出理。
雖說她嘴上對大亂不咋地,成天罵他損他,但實際上無論吃喝用度還是花錢,她都一丁點沒虧待他,這一點大亂也很清楚,所以對老孃對他的惡略態度也從不以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