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已經收了他們的錢啊?”在韓明玉的眼裡,收了人家的錢就得給人家辦事兒,韓明秀收了錢,就應該聽人家的安排。
韓明秀卻不這麼想,她呵呵一笑,說:“收了錢又咋樣?這錢是他們上趕子給我的,又不是我要的,我幹啥不拿啊?再說,這錢也是他們應該付的,要不是他們的兒子把你打成重傷,我能大老遠的跑回來嗎?這不是他們應該給我的補償嗎?”
很顯然,她是既想拿錢(因為是應得的),又不想給人辦事(他們做的事無法讓人原諒),就是拿趙局長他們當猴耍呢(讓他們嚐嚐害人的滋味)。
韓明玉雖然不大讚同妹妹的做法,但是她對妹妹的信任一直比相信自己都相信。不贊同歸不贊同,但是也沒有提出什麼質疑。
不大會,大舅和大舅媽就過來送飯了,大夥兒吃了早飯。
飯後,有大舅和大舅媽照看著韓明玉,林宏偉送三個孩子上幼兒園。韓明秀和小芙倆去了公安局,督促一下高局長,讓他早點把案子移交法院。好早點給那兩口子判刑,省得他們爹孃上跳下竄地膈應人。
另外,再順便看看昨天那夥人販子審問得怎麼樣了,她們救下的那個孩子找到家人沒有?
到了公安局後,高局長一看韓明秀來催了,趕忙告訴她,他們今天就會把趙明兩口子移交到看守所了。然後把案子遞交法院,再讓法院調查宣判。讓她以後上法院去打聽信兒就行了,不用再來公安局了。
為了在某位大人物那兒留下他秉公辦案、雷厲風行的作風,高局長也是拼了。才一天的時間,就把案子調查得清清楚楚,可以隨時遞交法院了。
韓明秀聽到這個答覆非常滿意。又向他詢問起了昨天那夥人販子的事情。
高局長這才知道,原來那夥人販子是被韓明秀給發現並幫忙抓住的。得知這一資訊,高局長立刻對韓明秀為全縣人民作出的貢獻表示誠摯地感謝,並鄭重承諾——一定會給韓明秀一個見義勇為獎,以獎勵她為民除害的功勞。
另外,高局長還告訴她,她們昨天救下的那個孩子已經被安全地送回家了,那孩子的父母和爺爺奶奶們還打聽韓明秀,還想要親自找韓明秀道謝呢。
聽到孩子平安回家了,韓明秀也就放心了,至於家長找不找她道謝,韓明秀倒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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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局長還在幻想著等晚上時再去看韓明玉,順便跟韓明秀提出寬恕趙明的請求。沒想到還沒到晚上呢,下午的時候,一道晴天霹靂,把他徹底給劈暈了。
他、他姐夫和他媳婦三個人,都被省裡下派的紀委同志找去談話了。
準確地說,是被調查了!
據說是被群眾寫信舉報的,他姐夫的罪名是買官賣官,違法亂紀;而他的罪名是貪汙受賄,影響惡略;他媳婦的罪名是濫用職權,搞官僚主義……
這個訊息像個重磅炸彈一樣,在縣城裡轟地一下爆炸開了,瞬間成了縣城裡街頭巷尾最熱的熱聞。所有的人都在關切著、談論著這件事,都覺得上頭做得對!做得好!
以他們家為中心的權力機構是該瓦解了,不然,這家人也太狂妄了,在縣城裡一手遮天,這縣城都快成他們家的小朝廷了。百姓們對此也都是敢怒不敢言,對這種無品無德的幹部,大夥早就恨得透透的了,早就恨不得把他們一家子給擼下去了!
韓明秀也在醫院裡聽到這個重磅訊息了,聽到這個訊息後,韓明秀高興得以手加額,開心大笑。
本來她還琢磨著怎麼樣才能徹底扳倒這一家人呢,沒承想還沒等她出手呢,他們就遭到報應了,果然是天理昭彰、報應不爽啊!
要是霍建峰知道她這麼想,肯定會黑著臉罵上一句——沒良心的東西,我把我爹犧牲自己保護住的那位老戰友的老關係都給動用上了,我這麼使勁兒,你不念我一句好,卻去感謝老天去,有你這麼沒良心的嗎?
沒錯,趙明兩口子和他姐夫能被紀委盯上,都是霍建峰的功勞。
那天在跟崔副局長通完電話後,霍建峰考慮了一番。覺得想動趙明,要是不拔除他那些處在縣城權力機構的親戚們,是動不了他的,只要有那些保護傘在,趙明就會一直逍遙法外。
趙明傷害的,可是他媳婦的親姐姐,那也就是他的親姐姐,傷害他親姐姐的人,他決不能姑息,說啥也得把他送進去,繩之以法,替姐姐出氣!
於是,他馬上找了另外幾個在縣城內處於不同地位不同階層的戰友,叫他們悄悄幫他地收集趙明父母以及那位副縣長姑父的罪證。
趙明的父母和姑父這些年在縣城內做下的違法亂紀的事兒不止一件,隨隨便便說出幾件就足以叫他們掉蛋兒了。只是他們有保護傘,所以才一直安逸地過了這麼多年。
霍建峰得知這一情況後,思慮了一番,找到了父親生前的一位老戰友。
&n援c的戰場上,他父親就是為了保護這位老戰友才犧牲的,現在這位老戰友在春市政府工作,為人清正廉明,是一個很受百姓擁戴的好領導,好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