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明秀從公安局離開後,直接去了副食品商店。
從今天早上二姐夫打回來的早餐中不難看出,他們現在的境況很窘迫,估計連吃飯都得省著吃了。
這個也可以理解,林宏偉每月的工資都交給家裡,他爹孃每月就給他幾塊錢的零花錢。
二姐傷得那麼重,又是手術又是住院的,肯定得花不少錢,他爸媽又瞧不起二姐,肯定不樂意給二姐拿錢治病的。
所以,二姐治病的錢肯定都是二姐夫借的,他又要給二姐治病又要供一家人吃喝,必定早就負債累累,入不敷出了。
別人在吃喝上可以將就,但是二姐不行,二姐現在受著傷呢,必須得好好補養,不然的話,傷好得就更慢了。
韓明秀想給二姐買點兒有營養的東西,雖說她空間裡有不少有營養的、好吃的東西,可是現在小芙姐跟在她身邊呢,她總不能走著走著突然變出一大堆吃的喝的吧?
所以,只能去買了!
倆人正邊說邊聊著往副食品商店走呢,忽然迎面走來一男一女,兩人都是三四十歲的樣子,看樣子像一對夫妻,他們行色匆匆的走著,那個婦女的懷裡還抱著個熟睡的孩子。
跟韓明秀走個照面後,韓明秀是無意中看了一眼,見到那個女人時,一下子愣住了。
這個女人好面善!
似乎……好像……在哪見過!
而那個女人在看到韓明秀的一瞬間,眼神中也是一陣怔愣,似震驚、似驚恐,又難以置信似的……
不過,她很快回過神來,迅速地低下頭,跟韓明秀擦肩而過。
韓明秀回過頭,看著那女人的背影,進入了深深的沉思中……
這個女人她在哪兒見過呢?
她敢發誓,這個女人她一定見過,絕對見過,百分之一千地見過。
只是……一時想不起來在哪兒見過了。
這時,小芙姐嘟囔說:“就沒見過這麼當媽的,大冷的天,還讓孩子在外面睡覺,也不給包條被子啥的,這不請得感冒嗎……”
這句話,一下子提醒了韓明秀,讓韓明秀頓時如醍醐灌頂般,一下子啥都想起來了!
這個女人,不是那孩子的娘!而是人販子!還是害過她的一個人販子。
兩年前,她帶著窈窈回縣城的時候,曾經被一夥人販抓過。
當時,這個女人就混在人群裡,冒充韓明秀的鄰居,騙圍觀的群眾說——自己跟那個叫“錘子”的人販子是一家的,說什麼自己是跟錘子生氣賭氣離家出走的,騙取了圍觀群眾的信任,害得自己跟窈窈被那夥人販子抓走了……
雖然事隔兩年,當時她對這個女人也只是一瞥,但韓明秀還是把她給認出來了。
即便是事隔兩年,那個女人的模樣也稍有變化,但經過小芙姐一提醒,韓明秀還是馬上想起她是誰了。
“快,小芙姐,抓住那女的,她是人販子!”韓明秀指著那個女人大叫起來。
那個女人聽到韓明秀的聲音,身子僵了一下,隨後抱著孩子撒腿就跑,身邊的那個男人也跟她一起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