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芳一聽,嚇了一跳。
雖然他爸爸是個團長,家裡也不缺錢。可是不缺錢也不代表她就有錢,她爸和後媽從不給她零花錢。劉芳所有的零花錢,都來自於她上大學後的助學金。
那筆助學金雖然也不少,但是她還要留著買衣服穿,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追小周哥哥呢,怎麼可能拿出來吃西餐嘛!
韓明燕也沒錢,她念大學期間的學費,都是靠學校裡發的助學金堅持下來的。要是去吃一頓西餐的話,估計未來兩個月就得喝西北風了。
不過,舍不出孩子套不住狼,難得有認識周家人的機會,她不會為了省錢就把這個難得的機會給錯過了。
錢花沒了算什麼?要是被她抓住了這次機會,或者把這次機會利用好了,往後還怕沒錢?
就是眼下損失兩個月的生活費也算不得什麼!反正再有幾天就要放暑假了,大不了她再回老家一趟,陪那個高老頭子幾天。那個老傢伙對自己這麼迷戀,要是自己肯回去,就是管他要一兩百塊錢,他也會給的。
想當初,她這個上大學的名額,就是老高頭幫她弄來的,大一的學費也都是他出的。
不過,人家當然不會白給她弄上大學的名額,也不會白給她學費,需要她用自己年輕的身體跟人家交換的。
老高頭雖然是公社書記,在當地人的眼裡高高在上,尊貴無比,但是在韓明燕的眼裡,他就是個下流猥瑣,變態好色的老頭子。
她一點都不願意跟他親熱,當初之所以委身於他,就是為了那筆念高中的學費以及那個被推薦大學的名額。
後來,她上了大學後,就寧可花學校每學期給發的那點補助金,省吃儉用地過日子,也不願意再回去陪他,花他給的那筆賣身錢了。
雖然她恨不得徹底忘了那個老色鬼,但是高書記一直還對她念念不忘。在她上大學的第一年裡,還給她郵學費,給她寫信,催她請假回來陪他。
可惜,那一封封充滿了情色的信箋,韓明燕連看都沒看就撕吧撕吧扔進了垃圾桶裡,順便還吐一口唾沫。
她是不會回去的,她已經受夠了他的口臭、狐臭和不講衛生的身體,更受夠了他那些變態的愛好。
她才不願意用自己年輕又漂亮的身體,跟個糟老頭子換那百八十塊錢呢。
不過,要是這次上西餐廳花很了,讓她未來的兩個月都沒有生活來源,她也只能再回去一趟。
不管怎麼說,她總得生存下去呀,生存下去才有機會去追求幸福,才有機會飛黃騰達不是?
所以,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她還是會委屈自己,去陪那個糟老頭子換錢的。
韓明燕咬了咬牙,一狠心,說:“走吧,我請你,咱們到了那兒也不點貴的,挑便宜的點兩樣就行,這一趟咱倆也不是為了去吃,主要是為了結識你的小周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