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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怪胎異類 (3 / 3)

時間回到9年前,某天,詹詠梅的診室來了一個披頭散髮,衣衫不整的孕婦。詹詠梅從未見過這麼狼狽的孕婦,她還以為是孕婦有什麼緊急情況,著急地從家裡跑出來,趕緊給她開了綠色通道,帶她去檢查。

這個孕婦自然就是王惠珠,當年王惠珠34歲。

王惠珠讓詹詠梅不用緊張,她身體沒有任何不適。她來醫院只是想要做引產。

詹詠梅給王惠珠做了檢查,她懷孕已經有5個月,胎兒已經不小,是個活生生的小生命。詹詠梅見王惠珠堅定不移,一點商量餘地都沒有,便提出要見王惠珠的愛人。

王惠珠說她沒有愛人,這孩子是非婚生子。她說她是一時糊塗跟一個不愛的男人發生了關係。現在,她可以全權決定這個孩子的去留。

詹詠梅沒給王惠珠好臉色,責問王惠珠,如果不想要這孩子,為什麼拖到現在,胎兒5個月了,已經有胎動了。早幹什麼去了?

王惠珠苦笑,示意詹詠梅看自己的形象,然後語不驚人死不休,說她是早就想來了,想要在得知懷孕後的第一時間就來,可是她做不到,因為打從她得知懷孕到現在一共3個多月的時間,她一直被囚禁著!

王惠珠說她是個囚徒,今天是好不容易找到機會偷跑出來的。

詹詠梅不太相信,因為一個囚徒偷跑出來,怎麼會帶著銀行卡和身份證?她問:你要是被人給非法拘禁了,怎麼不報警?

王惠珠說:非法拘禁我的人是我的父母,所以我不想報警,一來,父母愛面子,不想家醜外揚;二來,她預料到就算報警,警察也會先調解,因為這畢竟是家事,父母那套為她好的言論八成能感動民警,到最後自己還是會被父母帶走囚禁,她根本沒有時間來引產。

詹詠梅對王惠珠產生了興趣,問她詳細情況,說如果王惠珠不把事情說清楚,她不會給她做引產手術。

王惠珠講述,她打從16歲起就意識到了自己跟其他人不同。女孩子們都在談論喜歡的男生和明星的時候,她覺得沒意思,女孩子們忙著初戀的時候,她不感興趣。

人人都向往的愛情、白頭偕老在王惠珠看來,就跟簽訂合約過日子沒區別,她對婚戀愛情是免疫的。

20歲那年,王惠珠懂了,她是不婚主義者。因為在她看來,一個人過日子更舒服。

理所當然,當王惠珠跟父母說了這個想法之後,父母以為她這只是暫時沒遇到合適物件,萌生出的一種自暴自棄的想法,是暫時的,於是開玩笑地說:不結婚的人都是怪胎,你早晚會結婚的。

22歲,王惠珠大學畢業,在合資企業當了個小白領。

24歲,王惠珠晉升中層。

28歲,王惠珠打敗了其他忙於結婚生子的競爭者,成了企業高層眼裡的香餑餑。

工作上的成績並沒有讓王惠珠的父母高興,他們反而覺得丟人,因為他們的獨生女兒不肯戀愛結婚,仍然堅定不婚主義的想法。這下,老兩口急了。

於是老兩口各種催婚,安排相親,覺得王惠珠如果不在30歲之前嫁出去,就會成為家族典型,家族恥辱,沒人要的老姑娘,會被傳肯定是身體有毛病。

王惠珠對各種安排不屑一顧,她不知道多少次跟父母說過她的想法,說人和人是不同的,跟大多數人不一樣不代表自己有病,請父母尊重她的個性和特異性。

然而父母總是以我們是為了你好,你不結婚將來一定會後悔,你周圍的人都結婚生子了,只有你孤苦一人,他們會把你當異類,流言蜚語能淹死咱們一家人,你老了以後沒人伺候,進養老院被虐待等等。

王惠珠說,只要是她選的,將來便不會後悔,因為後悔是最沒用的事情,她會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連冰冷的法律都賦予她人權,選擇結婚或不結婚,生子或不生子的權利,為什麼本該是最貼心暖心的父母要剝奪她最基本的人權?

父母只是說,因為法律不在乎你,只有我們是這世界上最在乎你,在乎你未來的人!你這個不知好歹的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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