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易文翰和高朗迫切期待的目光中,郭傲萱一改剛剛怯懦心虛的狀態,挺直胸膛,一臉自信,“這個人我見過!我想起來了,就是8個月前,我跟樊姐在肯德基見面的時候,我見過他!”
郭傲萱講述,當時這個男人就坐在樊晶的後座,郭傲萱坐樊晶對面,正好可以看到男人的後腦勺。
當時兩人正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郭傲萱聽見那個男人叫了一聲“梁舒然”,男人還舉起手,好像是跟門口方向打招呼。
樊晶聽到了這個名字本能回頭,面部緊繃,很緊張。
那個男人也回頭,跟樊晶對視一眼。男人的表情很自然,樊晶則是像被嚇著一樣趕緊轉過來。
郭傲萱後來注意到,男人一直一個人吃飯,根本沒有人過來跟他同桌。也不知道他剛剛像是看到同伴一樣舉手叫名字是不是認錯人。
後來樊晶先走,那個男人吃到一半,也跟著離開。
“你能確定是他?”高朗越加興奮,彷彿鎖定了嫌疑人。
郭傲萱點頭,“越看越像,就是他。”
“男人叫的名字是梁舒然,你也能確定?”易文翰問。
“確定,因為我有個朋友也叫舒然,不過她姓汪。所以我印象深刻。”
郭父清了清喉嚨,沒什麼底氣地問:“警官,樊晶跟我女兒的交易是你情我願的,而且她人都已經死了,這件事是不是可以就這樣過去?”
“這個都是後話,不排除死者家屬將來可能繼續追究的可能。”易文翰實話實說,“不過目前我們不會對外透露訊息。”
“警官,請千萬不要透露出去啊,我全力配合你們,等你們找到這個男人,我可以去指認。”郭傲萱迫切地說。
回到市局,易文翰馬上佈置任務,查梁舒然這個名字,他覺得這個身份要麼就是死者的真實身份,要麼就是她的另一個馬甲。
而那個畫像上的男人,很明顯,他一直在跟蹤死者,從8個月前一直到一週前。8個月前突然叫出那個名字,很明顯就是在試探,看自己有沒有認錯人,結果死者的反應讓他確認他沒錯。
易文翰回到辦公室,面對電腦,開啟偵查員傳過來的死者電腦中的小說《人妖殊途》的全文。
根據文件的時間,這本小說寫完已經有將近一年的時間。按理來說,作者最開始構思的時候可能會在紙上手寫或者手畫一些人物關係圖。可是小說都寫完一年了,為什麼案發現場還會有那張人物關係圖呢?
是這本小說最近又有什麼動態,所以死者自己找出了這張圖?可小說都賣給郭傲萱了,就算賣版權或者修改,也都是郭傲萱的事情,死者沒必要找出這張圖啊。
莫非就是心血來潮想找出來看看,或者是收拾東西的時候正巧翻到,結果又正巧在此時遭遇兇手?
易文翰決定把這個疑問放一放,先去看小說。他相信,一個作者寫作,多多少少會在文章裡記載一些自己的經歷,抒發自己的觀點情感。正所謂文以載道,文以寄情。
現在有關於死者的身份,已經雙管齊下去調查,那麼他不妨趁這段時間開啟第三條途徑,看看小說裡會不會隱藏作者的身份線索。
剛看了個開頭,易文翰就被勸退了。他是真的不愛看仙俠類小說,而且原文一百萬字,節奏進展不快,各種細節描寫,人物對話,人物背景,門派背景歷史,打架場面,法術特效描繪,讓他不得不跳著看。結果跳著跳著,他就看不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