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明不想去別的地方上學,是因為不想錯過那個她。
前世的時候,孫明也是在鎮上的六校上的初中。那時候孫明上學是寄宿,家裡沒錢,所以每週只給孫明二十塊錢。孫明花錢大手大腳的,二十塊錢兩三天時間就會花完。剩下就是借錢或者吃自己從家裡帶來的饅頭。
平常時候還好,尤其是到了冬天的時候,那饅頭都快凍得像石頭一樣硬了。那時候沒辦法,只好用力在桌子上把饅頭砸碎,然後用開水泡開,再吃。
日子過的很苦。
後來,孫明班上的一個女孩,看到孫明可憐,就一直幫孫明帶飯。那時候孫明不懂事,好面子,經常拒絕女孩的好意。但孫明心裡還是被女孩的善意所感動,一股純純的愛慕之情在孫明心裡開始萌芽。後來還沒等到孫明有所行動,孫明就轉學了,後來兩人斷了聯絡。這件事就成了孫明心裡永遠的痛,直到孫明重生的時候,還是忘不了她。
孫明前世一直沒有談女朋友,就是想要等到她。家裡人一直催,孫明也沒有跟家裡人說實話。雖然這件事很荒唐,但孫明一直在堅持。最後還因為家裡催的太狠,就逃到了外地,再後來就糊里糊塗的重生了。
今世,孫明不想打亂前世的軌跡,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她。孫明不想在錯過!
“行,你長大了,也有自己的主意了。只要你自己的決定,我是支援的。到哪裡上學都一樣,家裡現在的情況,你就算不上學,我們也養得起你。”孫過冬沉吟了片刻,對孫明說道。
“學是肯定要上的,我還想要上大學呢!”孫明對於父親的說法,不太贊同。畢竟前世孫明沒有上過大學,今世怎麼也要去大學走一遭,感受一回大學的氛圍。
“這件事情上你自己做決定,不管你想幹什麼,我沒有讀過什麼書,也說不出什麼大道理,但有一點你要牢記,千萬不要做什麼違法亂紀的事!”
這些年,孫過冬在法律意識上變化很大。畢竟也算是一個大老闆了,也見過很多以前沒有見識過的東西。明白了法律的厲害,所以對於法律,他比以前敬畏多了。
孫明也十分清楚法律的嚴謹,所以根本不會去觸犯法律的。孫明拍著胸脯向父親保證道:“你放心吧,我就算再怎麼糊塗,也不會去觸犯法律的。”
孫明父子倆說完這些話後,也沒有什麼話好說了,所以兩人就這麼沉默的坐著。
兩人都不是什麼健談的人,前世的時候,孫明父子倆在家,有時候一天也沒有一句話。這一世雖說兩個人只間的關係有所緩和,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性格不是一天兩天能改變的。
兩人的沉默一直持續到孫母張紅來叫兩人來吃飯,才被打破。父子倆都長出了一口氣,畢竟一直這樣下去,他們也十分不自在。那種想要說點什麼,但又不知道要說什麼的感覺,是十分難受的。
吃晚飯的時候,孫父提出要去鎮上為孫明買一套房子,方便孫明上學的時候住宿。畢竟鎮上的初中沒有宿舍,放學回家又不是很方便,所以有一處可以住的地方是十分必要的。
張紅問道:“為什麼不去縣裡或者市裡上學?非要去鎮上受罪?”
“這你就別管了!明明想要去哪裡上學就去哪裡上學,你一個婦道人家懂什麼?”孫過冬接過話,對著孫母呵斥道。
在這個家裡,掌櫃的的是孫父孫過冬,接著就是孫母張紅,最後才是弟弟孫楠。孫明是這個家裡最特殊的存在,他說話誰都會聽,因為她說話都在理,所以孫明可以說是這個家裡最有話語權的人了。
張紅了孫過冬的話,也不再多說。畢竟父子倆已經決定的事,是八頭牛都拉不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