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盟大憲章》為聯合建立星盟的最初的十一個文明聯合編寫,後來經過無數年的增刪和修改,到秦悅手中時已經是一個相當完善的版本了。
起碼上一次修改,已經是4397年前的事情了。
全文共分為入盟,基本法,禮法,戰爭條例,風俗,科技等六部分,共1176條內容,正文44萬字,官方組建的編譯機構為其寫的描述性文字及舉例文字一共886萬字,全本書一共924萬字。
星盟大憲章並不涉及到對具體某個人的懲罰,這都是各個文明自己制定法律的事兒,他管的都是整個星盟的大事,因此懲罰的物件也是整個星盟成員。
根據所犯罪名的不同,懲罰等級也不同,最低等級為警告,其次為罰款。
中等懲罰有解離清算,也就是直接拆解政府,由其他文明成員代管,一般出現在文明成員管理層出現較大問題的時候。
此外還有和平解約,這個文明覺得星盟的三觀和自己的不一致,雙方經過協商後和平解約。
最嚴重的懲罰,便是清退,說的是清退,實際上屬於鬧翻臉後的分手,被清退出星盟後,星盟會視其為敵人,會頒佈星盟征討令對該文明進行攻擊,很少有文明能扛得住。
但是適用清退的條例並不多,只有三條。
第一,盟內結黨,在星盟內各個正式成員之間地位都是平等的,權利也是平等的,但總有些文明想比別的文明更平等,他們就拉攏其他文明的議員,在關鍵的議題上站在一起,侵佔其他文明的利益。
這種行為屬於盟內結黨,輕則判罰,解離清算,重則清退。
第二,無禮而攻,這一條分為對內和對外兩種情況。
只要加入了星盟,就是自家兄弟,哪怕是一個一級文明惹到了三級文明,三級文明也沒有進攻這個一級文明的權利,星盟自然會對這個文進行懲罰,如果你動手了,不管你有多佔理,都屬於無禮而攻。
另一種,則是對外戰爭,星盟規定對外戰爭按照戰爭條例,需要遵循同級高等議會評定,次級小型議會評定的規定。
也就是說,一個三級文明要對同樣的三級文明宣戰,你不能想打就打,需要提交那個文明的資訊給星盟執行宮,執行宮會經過評定後再告訴你能打還是不能打。
三級文明要打二級文明,同樣不能擅自開戰,要給海議閣軍事部門發申請,海議閣會決定打還是不打。
就算打,也不一定是發申請的文明打,就像瓦洛,是馬茸文明發的申請,但最終發動進攻的卻是紅騎文明。
如果你沒有申請就直接開戰,就屬於無禮而攻,星盟會根據戰爭的接過對該文明做出懲罰。
打贏了還好,最多就是解散高層,重組政府,但如果打輸了,讓星盟付出了較大的代價,那這個文明就可能會被清退....
第三條,則是國無力而侮強鄰,比如你一個一級文明,仗著自己加入了星盟就把自己當盤菜,到處惹事兒,去招惹二級,三級文明,回來了還讓星盟給你擦屁股,這顯然是不行的。
又或者你仗著星盟法律的保護,盟內高階成員不敢拿你怎麼樣,招搖撞騙到處碰瓷,這種也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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