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走了,留下六具日本人光溜溜的屍體,彷彿在控訴著什麼。
龍文章愕然的接過還到手裡的槍,然後,看著這群人兇殘地把日本人扒的只剩下兜檔褲,然後揚長而去。
他趕緊跟上,至於地上那件掛著中校的領章的軍官服,沒有再回頭看。
“兄弟,兄弟!你們是哪部分的?”
他追上剛才那個把槍還給自己叫孟凡了的男人,一邊跟著小跑,一邊問了一句。
“川軍團,孟凡了。”
“呃!那你們現在要去哪?”龍文章一點都沒有被別人抓到自己假冒軍官的尷尬,繼續笑兮兮的問道。
“不知道,跟著走就行了!”
孟凡了腳底下不停,現在他的腿傷已經完全好了,完全能跟得上大隊行進的速度,畢竟曾經被陳瀟訓練和調理過身體。
“你們的指揮官,是不是前面那個挎著衝鋒槍的男長官?他叫什麼名字?”
沒有得到回答。
龍文章身體素質還行,小跑著還是能跟得上隊伍前進的速度,等他們找到了路,然後開始順著這條泥巴路狂奔。
龍文章愕然的看著前面那40個女人跟著最前面的男子一路狂奔而去,後面的這24個男人也快步跟上,自己突然間落到了最後,心中不由得罵了一句,麻賣皮!
但心裡罵歸罵,他還是要追上去的,他發現這是一隻與眾不同的隊伍,一支有朝氣的隊伍。
所以他要跟上去,但跟上去需要實力!
按理說,他龍文章在一般的軍人中,已經算是佼佼者了,在原來的劇情裡,他可以把迷龍給放倒,當然使用了些技巧,但身體素質還是很強的。
可是,現在他跟著跑了一段路後,發現自己居然越來越落後了,他知道這支隊伍既然要急行軍,肯定前面發生了情況,肯定有什麼特別的重要的事情不容耽誤。
所以他咬著牙跟上,前面的隊伍終於落下了一個,是那個叫孟凡了的。
等他追上這個孟凡了,剛喘勻了氣,想說一句同病相憐的話,卻不料自己手上的槍,被對方拿了過去。
“槍我替你揹著,快跟上!”
輕描淡寫,在急行軍途中居然能說這麼長的話,這簡直是妖孽!
有時候一根稻草就能壓死重負當中的駱駝,更何況是一支八斤重的槍,當步槍被孟凡了拿回去的時候,龍文章感到了一陣輕鬆,步子都鬆快了好多。
“孟兄弟……你們的……身體素質……很好……絕對……不可能……是川軍……團的……人……”
在快速奔跑中說話,是很難一次性把一句話給說完的,因為你沒那麼多氣,你需要快速的急促的呼吸,否則你的腦子就會缺氧。
就算你不會缺氧,你的呼吸亂了,步伐也就亂了,也就跟不上了。
所以在快速奔跑或者強行軍十分鐘後,在途中說話,並且還能完整說出一句十個字的話,那都是強人。
所以,孟凡了撇了他一眼,告誡了一句:“別說話,跟上!”
原本毒舌的性格,現在已經沒了,說話簡單的很。
龍文章身體素質還行,雖然比不過眼前這些被特別訓練過調理過的人,但是在遠征軍中絕對算是好的了。
就算最後,氣喘如牛,他也沒有掉隊太遠,他們順著大路奔跑,一路經過了兩個村子都沒有進去,最後在跑了七八公里左右,終於停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