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時只當她對他的喜歡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畢竟那個時候誰不喜歡他呢?從小到大收到的粉紅色小紙條、疊成心形的情書和包裝精美的巧克力不計其數,他根本不記得誰是誰。能對她多幾分關注,也是因為她就坐在他的後面,看上去又那麼可憐兮兮的。他一直居高臨下的俯視著她,直到在醫院無意中撞見她受傷的樣子才模模糊糊生出一種想要保護她的想法。
最開始的時候,他這種想法應該不是出於喜歡,而是強者面對身邊弱小的存在,自然而然產生的一份保護欲。或許假以時日,這份單純的保護欲會成長並蛻變為一些更為複雜的情感。可惜,一切還沒來得及發生便因為兩人小學畢業、各奔東西而中止在發芽的階段。
在分開上不同的初中之後,這份若有若無的感情並不足以驅使他跟她一起去吃麥當勞,或是讓她幫他過生日。他跟她通訊更多是出於義務,為了做到畢業紀念冊裡的承諾,而從沒考慮過他的拒絕會給她帶來什麼樣的感受。
現在看來,不免懊悔那時自己的殘忍。
他為什麼沒有一次答應過跟她見面呢?明明兩人的學校和家都離得那麼近。
陽媽媽李素琴端著溫熱的牛奶和一小份瑞士捲切片走進來的時候,看到的就是兒子這副若有所思的表情,手邊是開啟的鞋盒還有散落的信紙。
“睡不著?”她在他身旁坐下,柔聲問道。
“剛剛在飛機上睡多了,”陽翰笙放下手中的信,動手收拾桌面讓她好將托盤放下來,“怎麼還有蛋糕?”
“你小時候不是最喜歡吃這個嘛,喏,嚐嚐,這是我親手做的。”
“最近剛學的?”他用叉子剜下一小塊,細細品味了一下,“伯爵茶和栗子口味的?”
“嗯,旅行回來後沒事幹就在家裡學學烘培。”李素琴不動聲色的打量了一下被他放在旁邊的信件,“怎麼想起看你小女朋友的信了,你們失聯也有好些年了吧?”
“她哪是我的女朋友,只是同學而已。”陽翰笙失笑,“該不會你和爸爸一直這麼誤會的吧?”
“咦—真的是誤會嗎?從來也沒見過你和其他同學通訊。”李素琴挑眉,“我還記得咱們移民前你踢球摔斷了腿,她買了一袋橘子跑到醫院來看你呢。那時候我還好奇怎麼會有穿著北大附校服的同學過來。”
“我都忘了這事兒,”他扶額,看來自己年少時期真沒少折騰,又是腦震盪又是腳骨折的,要不是剛剛看了朝露的信,他壓根兒都不記得自己胳膊上也打過石膏。“她來醫院的時候你也在?”
“當然,”她不滿道,這小子,看來連誰當時沒日沒夜的照顧他都忘了。不過自己的兒子自己受,怨不得別人,“我還感嘆你的魅力怎麼那麼大,不光是你們學校的小姑娘來了一堆,連鄰校的小朋友都知道了呢!聊了一下才發現原來人家是你一小的同桌。”
不是同桌,是前後座。不過這細節無關緊要,他沒必要特意糾正。
“媽,我小時候到底是什麼樣的?”
怎麼突然問起這個,李素琴瞟了一眼自家人高馬大的兒子,“那要看是誰看了?”
“怎麼說?”
“在老師和其他家長看來,你也許是傳說中的’別人家的孩子’。在小女生心裡,你可能是萬人迷。但在你媽我眼裡,你就是個三天兩頭受傷的調皮搗蛋鬼,跟你說話你也愛聽不聽,成天不是踢球搞的渾身上下髒兮兮的就是在房間裡搗鼓你那寶貝電腦,還往門口貼封條不許我和你爸進來。”
這說的是他嗎?陽翰笙疑惑。
在他的記憶裡,他在沒來美國之前,一直都是老師們從不忍大聲苛責的班級寵兒、男生們的智慧大腦與精神領袖、女生們的漫畫王子和奉獻物件,怎麼可能跟她媽描述的那般幼稚和中二?
李素琴看他那一臉不可置信的表情,忍不住抿嘴笑了起來,“你呀你,就算是現在,你在我和你爸眼裡也還是個孩子。”
都三十幾歲了還把他當小屁孩,真要命,陽翰笙偷偷翻個白眼。所以他成年後不愛回來爸媽家住,在這裡他連起床入睡的自由都沒有。
果然,李素琴下一句就是,“喝完牛奶趕快睡吧,明早你爸還想教你練氣功。到時候可會一早叫你起床的啊,別說我沒提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