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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孤獨是一個人的狂歡 (1 / 2)

“lucas, we love you!”—簡短的通話進行到最後,臨告別前,家明的一家人聚在一起向他大聲表白。

&ne too。”—他微笑地回應道,然後便揮揮手結束通話了電話。

家明收起手機後,轉頭看向朝露,帶絲抱歉地說道,“不好意思,讓你等了那麼久。是不是很冷?”

其實沒等幾分鐘,他多慮了,朝露搖搖頭,“不會,我身上全是暖寶寶,話說,你家後院真是漂亮,還看得到遠方的山川與河流。”

“有好也有不好,”他笑笑,“會有很多野生小動物的,半夜開個窗簾可能會看到陽臺上有一雙反光的眼睛望著你。”

朝露想起她在美國寄宿學校上學時撞見野生浣熊跑進宿舍偷食物的事情,當時也是懵得一批。現實中的浣熊可不像卡通上那麼可愛,而是很兇猛的動物。

“到了亞洲的大都市之後,會不會很懷念那樣的自然?”她有的時候也會想念美國的東北—俗稱新英格蘭。大學時她參加了戶外俱樂部,經常跟同學一起去山裡的小木屋裡頭野營,一群人用木柴生火烤smores吃。

“偶爾會的,畢竟物以稀為貴,鄰家的草格外綠。”家明有點意外她會問到這個。在他的印象中,朝露是地地道道的都市女孩,平日裡的衣食用度無不體現出這一點。他難以想象她竟然會對大自然感興趣。

其實朝露是從事講究外表的律師行業之後才置辦了若干行頭,之前在上學時還是蠻邋遢的,靠各類活動上領取的免費t恤和感恩節黑色星期五前後學校書店甩賣的帶耶魯lo的打折衛衣過日子。後來在哥倫比亞法學院讀l2時,為了找工作,才去百老匯街上的梅西百貨買了一套清倉特價的西服,不過三百美金的價格,卻讓摳門摳到一週五天都在蹭法學院各類宣講會免費披薩吃的她心痛不已。

&nic kors的一款tote包,那種最簡單最不出錯的樣式—黑色的耐磨十字紋皮革,兩條細細的肩帶,裡面什麼都能裝,檔案電腦錢包手機化妝包,毫無壓力容納百川。這麼一款基礎輕奢品,賣價不到兩百美金,她當時尚且思來想去,左背右放,看得跟她一起去逛街的剛從國內過來的留學生好友言嫣都無語了。

言嫣來哥大讀的是一年的老流氓專案,她來自中國三線城市,家境小康,本科上的是北大。在她看來,朝露的華麗履歷和節儉態度簡直不該同時發生在一個人身上。

英文流利到可以幫助美國人修改文章的朝露不是90年代末就跟隨家人從北京搬到香港居住,上的是出了兩名美國總統的寄宿高中以及耶魯大學畢業,怎麼窮得讓人髮指?

以至於她最後小心翼翼地問出來,“人民幣1000多的包而已,不至於這麼謹慎吧?”

朝露這才發覺她耽誤到別人的時間了,訕訕掏卡買單,心中還想著如果過兩天感到後悔再回來退貨。

幾年後的言嫣再次見到朝露時,發現她全身上下都是愛馬仕,頓時有種物是人非的即視感。果然是暴發戶心態,一朝得勢,不能壓抑自己內心的消費衝動,時尚小達人言嫣委婉地建議朝露可以適當地減少身上名牌的數目,而後者也從善如流聽從了她的建議,從此以後才看上去沒有那麼bking,而改成了低調的奢華。

當然這些過去沈家明都無從知曉,他認識朝露時,她已經歷經言嫣和裴相煥的改造,變得符合old&noney的審美,所以才讓他有種朝露一直很精緻的錯覺。

最近朝露各方面的打扮、神情和舉止,更是戀愛中的女人才有的樣子,他對此情此景似曾相識,只是不知道那個幸運的傢伙是誰。

世貿天階到朝露家不過幾步路的事情,只不過是因為中途接了個電話才耽誤了。家明把她送回家後,又走了幾步路就回到了自己所在的新城國際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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