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子琪指指自己的眼睛,“是不是也很清澈明亮?”
“是是是,”朝露甘拜下風。
“那炮王說的話還信不信了?”
“不信,一個字兒都不信。”她連連搖頭。
“這還差不多,”子琪滿意地拍拍朝露,“乖孩子,今晚姐姐帶你嗨。”
第二天早上朝露起床的時候,頭疼欲裂。NND,昨晚她是喝了多少啊,怎麼之後的記憶一點也沒有。
她勉強爬起來給自己倒了一杯蜂蜜水,喝下去之後才感覺自己活了過來。
去洗手間一開燈,她被鏡中的自己嚇了一跳—凌亂無序的爆炸頭,還有一對又黑又圓的熊貓眼。原來昨晚沒卸妝就睡了,睡了一晚眼妝全部暈開,自然顯得慘不忍睹。
朝露仔細的清理一番之後,才離開洗手間開啟手機準備叫外賣。
手機上有N個未接電話,都是她不認識的號碼,微信裡還有幾個新增好友的申請,清一色的男生。估計是昨晚跟她搭訕的路人吧,這種事幾乎每次出去爬梯都會發生。
她發個微信給子琪,“起床了嗎?”
子琪直接一個電話打回來,“喂,你還好嗎?”
“還行,”朝露揉了揉太陽穴,“就是想不起來昨晚後來的事情。”
“對此我要說聲對不起,”子琪的聲音充滿歉意,“我沒想到你的酒量那麼差。你當時看上去還挺清醒的,我沒多想就把你帶去工體那邊的夜店了,還在那裡碰到了你的小學同學……”
“小學同學?”朝露愕然,“誰啊?”
“說是叫陽翰笙,他跟咱們倆都換了微信,然後你們好像很開心能這樣偶遇,一起又喝了不少。”
陽翰笙,朝露扶額,這名字彷彿是從前世翻出來的遠古記憶。不過他確實是她的小學同學沒錯,甚至某種程度上來說還是她的初戀……那種含蓄到最後也沒說出來的初戀……
NND,這是走了什麼狗屎運,鬱楷這邊的一團亂麻還沒理清楚,她八百年沒聯絡過的初戀也冒出來跟她重逢了。這是趕集嗎,都湊到一起去了?
朝露疑惑地點開陽翰笙的微信頭像,哇,這廝還跟小時候長得一模一樣,只不過放大了一些而已。話說,他不是人在美國加州嗎?
想當年,他們之所以失聯就是因為他初中時隨家人搬去了加州。起初也是通訊的,但都是正值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學業繁忙身邊還有其他朋友,久而久之遠在天邊的人便不那麼重要。也不知道是從誰開始寫信的頻率慢了下來,以致於她幾次搬家後音訊杳然。
陽翰笙小的時候屬於一看就很聰明靈動的那種男孩子,學習成績名列前茅、人又長得眉清目秀,班上的小女孩兒都喜歡跟他一起玩,朝露自然也不例外。她到現在都還記得有一年新年聯歡會上他當眾表演小提琴,穿著小燕尾服一臉認真投入的樣子—童話書裡面的小王子也不過如此了。真是秒殺全場大大小小的女性,包括前來圍觀的老師和家長。
那個時候的朝露兩腮處上長皮癬,疙瘩不平不說還一塊兒黃一塊兒白,實在看不出小美人的胚子。性格也因為經常被大人苛待而有些自卑,所以不怎麼敢上前跟他這般校草人物套近乎,以致於四年級以前他們都不熟。
四年級的時候老師調換座位,恰巧他就被安排在她前面,而這一坐就坐了三年直到小學畢業。他最開始坐在她前面的時候,朝露每堂課都會小小走神,望著他的後腦勺想—怎麼會有人連後腦勺都長得這麼好看?
陽翰笙大概也是知道朝露喜歡他的,像他這種集萬千寵愛於一身的男孩子,對於小女孩的愛慕自然不陌生。他開始不帶很多文具,一到上課就轉過頭向她借橡皮、借圓珠筆、借塗改液,而她雖然不爽他每天都丟三落四,卻還是沒辦法拒絕他。
不止是她,全班有哪個女孩子忍心對小王子說不呢?
朝露覺得她長大後之所以變得那麼顏狗,陽翰笙絕對要負上大部分責任。他用自己唇紅齒白的一張正太臉對她撒嬌賣萌長達三年之久,在她當時稚嫩的人生裡留下了刻骨銘心的印象,也間接導致她找男朋友的顏值標準被提升到了天花板上。
這位存在於她遠古記憶中的少年,現在回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