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明面上的話,儘可能擠佔他們酒廠的生存空間,就算沒有五點,哪怕是用堂皇大勢,也能徹底將他擠垮,至於用什麼辦法你自己定,我就不參與了。”
“不過明天一大早,你替我去汕縣找一下丁荷花,將我名下的一間商鋪轉讓給她。”
“這是我答應給她的好處,順便讓他籤保密協議,那件事若是透漏出去,我要她違約一百億。”
“低調處理,不要讓其他人察覺到。”
當然這也只是隨便填的數字,用途也僅僅只是讓丁荷花閉嘴罷了,李明超也沒想過真要這筆錢。
不過想到今後自己要發展,肯定不會將生意侷限於汕縣,等他生意做大的話,說不得就有人會找他的汙點,到時候就怕丁荷花被金錢砸倒,到時候哪怕被爆出去,自己也能得到一筆錢罷了。
至於幾十萬幾百萬什麼的也不行,畢竟國內發展速度很快,對於如今來說這是一大筆錢,但若是等在過二十年,卻基本做生意的誰也能掏出這筆錢來。
區區這麼點錢買自己的黑料,很划算的一件事。
所以報價只能朝高了報,就算要自己黑料,那也得付出血的代價。
再說這種程度的黑料,就算爆出去其實也沒什麼,畢竟這年代又沒有攝像頭什麼的,到最後依舊也就是網路上扯皮,根本影響不到自己的根本。
被人花這麼一大筆錢,買這麼一份情報,到時候能讓自己的對手吐血。
文波聞言,雖然疑惑,但還是點了點頭。
他早就知道陳彪那件事之中,丁荷花是李明超的人,所以現在聞言自然沒有驚訝。
但讓他疑惑的是,李明超為什麼要將違約金定的那麼高?
根本沒有意義!
畢竟他可不會想到,國內的發展速度,會快到那種瘋狂的程度。
但就算想不通,文波也並沒有打算去問,既然李明超交代了,那自己去辦也就行了。
……
接下來的李明超,整個人就閒了下來。
畢竟如今手下有心腹,不論酒廠還是應對林德許,基本都有人出面去做,根本不需要他這個老闆事事親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