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認識人的眼中,哈特拉還只是個孩子,1993年出生的他,身體瘦長、性格很怯懦。
但正是這個毫不起眼的“孩子”,一手炮製了一起驚天爆炸大案,時間被定格在他的25歲零兩個月之後。
在之前的幾天裡,哈特拉的思想還處於激烈的掙扎中。
在他的計劃中,朋友巴茲還欠著自己1000多美元,只要他還錢,自己就能用其中的200美元還賬,用剩下的錢買張飛機票回洛杉磯的家裡接著去幫爸媽去經營小餐館,他們都老了,自己也不能總在外面晃盪了。
然而,在巴茲的租的房間裡,巴茲只還了哈特拉600美元。
看著還賬後剩下的400美元,哈特拉覺得還不夠回家的路費呢!
巴茲在這一天還罵了哈特拉如何如何。
因為哈特拉在他房裡做試驗時,把桌子炸了一個洞,櫃子也被炸壞了,房間一片狼籍。
想到今年即將過去,自己身上一點錢都沒有,哈特拉最終下定決心要實施心中那個預謀已久的想法——用爆炸的方式。
用炸藥把銀行運鈔車的押運員炸暈,然後去搶押運的錢箱。
在最後一天的傍晚時分,哈特拉從巴茲的住處把一包炸藥(裡面大約有6磅“***”炸藥和一個遙控雷管)、兩包水泥、一包滅火粉,他用自己改造後的魔託車拖到法拉盛北方大道的一條大馬路上,並一直在那裡等到次日凌晨3多點鐘。
夜深人靜後,哈特拉又騎腳踏車拖到皇后區法拉盛大學路上的亞美銀行的門前。
在銀行門口的一棵樹旁,哈特拉將炸藥包埋放在最底層,再把兩包水泥掩壓在炸藥包上面,隨後又把一包滅火粉靠放在水泥袋旁邊。
在水泥袋子的上面,哈特拉又放了一張白紙,上面寫著:建築材料,勿動!
然後,用兩塊石頭壓在紙上,以防止炸藥和水泥被人取走。
做好了一切準備之後,哈特拉騎上摩托車離開了。
第二天上午,哈特拉騎上摩托車再次來到銀行附近觀察,見一切東西都在,他內心開始緊張起來。
這一天,他上身穿黑色的連帽絨衣服,下身穿黑色褲子,頭戴一頂黑色的帽子,脖子上還圍了一條黑色的圍巾。
哈特拉一直在亞美銀行附近徘徊轉悠,內心充滿了矛盾,身上沒有錢,想搞錢但又害怕。
於是,他玩起了丟硬幣的遊戲,正面代表“幹”,反面代表“不幹”,扔了兩次,結果都是正面。
當日下午5點多,運鈔車開到了銀行附近,由於一輛寶馬轎車違章停放,運鈔車沒有停到哈特拉昨天預想的位置上。
“當時我準備不引爆的,後來由於我的手發抖,我的左手放在褲子口袋裡,炸藥引爆遙控器也放在我左邊的褲子口袋裡,不知不覺一下就按了引爆遙控器,就這樣把炸藥引爆了。”
這是哈特拉落網以後,他是這樣向警局和法庭上交代的。
躲在亞美銀行附近某超市柱子後面的哈特拉,沒有想到自己當場也被炸藥的氣浪炸得倒在了地上。
爆炸發生後,現場一片灰濛濛,到處都是水泥袋子裡的灰塵,他從地上爬起後,哈特拉上前一看,見運鈔員還提著箱子,手上在流血,旁邊還躺著幾個人,他頓時害怕了,心裡放棄了去拿錢箱的想法。
四周圍觀的人越來越多,哈特拉扭頭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