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肯特就開始了自己的新工作。
作為奧多庇護所的消防隊長,他現如今的主要工作,就是將一些不利於消防工作的地方進行修改或者拆除,同時訓練手底下的人,讓他們更快的擁有一定的消防技能。
先說會所內部的整頓,這個主要是依照政府規定的消防要求的標準來進行的。
這個標準是很嚴格的,比如說公共娛樂場所不得設定在文物古建築、博物館、圖書館建築內,不得毗連重要倉庫或危險物品倉庫。不得在居民住宅樓內改建公共娛樂場所。在公共娛樂場所的上面、下面或毗鄰位置,不準佈置燃油、燃氣的鍋爐房和油浸電力變壓器室。
再比如說公共娛樂場所在建設時,應與其他建築物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一般與甲、乙類生產廠房、庫房之間應留有不少於50米的防火間距。建築物本身不宜低於二級耐火等級。
其實這些硬性要求方面,會所是完全滿足的。
奧多不是那種沒腦子得到蠢貨,他雖然只是個黑幫老大,但他很清楚自己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為了省那點錢而忽略消防要求,且不說政府有關部門的檢查能否透過,一旦出現事故,到時候很可能造成的結果中,損失錢財什麼的恐怕都還只是小事,不小心把命賠進去那才是真的下忍。
所以在會所建設初期,奧多就要求施工方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標準,將應該預留的空間,全部做得足足的。
比如說會所內的一個很小規模的影劇院,肯特就專門檢查了一番,確定了這裡的建設確實是符合標準的。就好比的舞臺與觀眾廳之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5小時的不燃體隔牆;舞臺口上部與觀眾廳悶頂之間的隔牆,可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1.5小時的不燃體,隔牆上的門應採用乙級防火門;電影放映室應用耐火極限不低於1小時的不燃體隔牆與其他部分隔開,觀察孔和放映孔應設阻火閘門;劇院後臺的輔助用房與舞臺之間,應當用耐火極限不低於1.5小時的不燃體牆隔開;舞臺下面的燈光操作室和可燃物儲藏室,應用耐火極限不低於1小時的不燃體牆與其他部位隔開等等。
有一說一,如果不是親眼所見,他也不能相信奧多在這方面居然如此的小心和遵守規定。
為了能更進一步的對庇護所內的消防工作進行了解,同時也是為了讓奧多看到自己認真工作的一面,肯特專門用了兩天的時間,把整個會所上上下下的走了一遍。在這個過程裡,他還發現了藥物研發中心,藥物生產中心,以及地下的苦力礦井的位置和出入口,當然這些訊息他都藏在了心裡,只等以後時機合適的時候再用到。
會所地上十層,地下三層,都屬於是正式的建築範圍。
按照聯邦消防管理的規定,類似的娛樂場所,是隻允許設在地下一層的。
因此多出來的兩層,其實是地下停車場。這一點符合標準,沒什麼可說的。
除此之外,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每個樓梯寬度應當符合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應當設定機械防煙排煙設施;應當設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等方面,也都完全符合標準。
疏散出口、安全通道,以及門的位置,也都基本符合要求。
這些東西都沒問題。
真正有問題的,是安全通道里對方的各種東西,以及各種易燃物裝飾品的問題。
如果是以前那當然那沒問題,消防栓,滅火器,配合著頭頂的消防噴口,真的出了問題也很好解決,但考慮到現如今這個環境,自來水已經不用考慮了,等於是直接廢掉了消防栓和消防噴頭,只剩下滅火器可以用,一旦遇到大範圍的火災那必然是頂不了事兒,所以肯特盯著壓力,在一邊巡視的過程中,一邊強制將一些堵塞了安全通道的東西全都給清理出去。
愛放哪放哪,反正不能堵塞這些安全通道。
他是帶著奧多的命令來辦事的,就算有人不滿,那也得乖乖憋著。
應急照明其實也是很重要的,不過很可惜,現如今這個時代,應急照明是不用考慮了。
總之,問題是肯定有的,而且部分問題已經無法解決,肯特只能是結合自己的經驗和知識,以及奧多庇護所現如今的狀況,儘可能的滿足奧多的需求,讓這裡儘可能的原理火災,最起碼要減少隱患以及提升應對能力。
減少隱患好說。
至於說提升應對能力。
這個主要就在於消防員的培訓了。
指望那些一般的戰鬥隊員能多瞭解一些消防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