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的丁爭還是小孩,從他的有意識的那天起,他就知道他的出生害死了自己的父母,太強大的修煉天賦奪萃了父母最後的生命反哺給他。
出生即可開口成言,這樣的靈不管在人界還是靈界,都要稱上一聲妖怪,而太過於另類的總是被優先拋棄的。
丁爭,定爭!!能以天地為爭奪!!向天地爭奪一絲機緣,這是他給自己定下的名字。
以天地為師,就連小陰溝裡的老鼠、惡狗見了還不能走路的他都要繞路。
讓他從誕生起,就對世界充滿了黑暗的惡意,路過的靈,看著躺在地上的那個小孩,看到他眼神中的仇恨。
天上下著雨,丁爭在他出生後的第七天就能自主移動,這是屬於靈專有的天賦,在非洲的某些靈,一生下來就學會行走,不然就會被那個殘酷的世界所淘汰。
丁爭爬過一間間屋子的門口,走過一間間破舊的房子,那些靈看他的眼神就像是看一個帶膿的孢子,眼神中也是惡意,更多的是在笑。
就是這樣的一個世界……
幻術之外,先前丁爭對林初所說的話全都是真的,他不想隱瞞,在他的世界裡,眼前的這些人早已變成了屍體,或許是他蠟像中收藏的一個。
最起碼也要讓他們死的明白……
他的眼神是亮的,正如他先前所說的,他的師傅化魔見到的那雙亮亮的眼睛才多看了他幾眼,而他的眼神發亮,則是在努力的仇視著這個世界,記住一切一切的靈,而那些都是他想復仇的物件。
逐漸長大,瞭解歷史的這一段日子,丁爭學會了隱藏自己,太鋒芒畢露在這個垃圾場是活不下去的,就連垃圾都撿不到。
在垃圾場裡,書是最不值錢的,這裡只能當做引火的材料,他也知道了,原來在靈界這個諾大的世界外還有一個更大的星球,一大片的陸地,還有海洋,稱之為地球,那裡生活的是人類。
人有靈籤,簽訂一種靈契,才能自由出入人靈二界,否則就要花費極大的代價,才能從幾個固定的出口出入。
憑什麼?
人和靈的差距憑什麼這麼大?
從書裡他也瞭解到,靈界與人界幾百年的恩怨,他的目標變了,要叫那些衣著靚麗的人拉下馬,還要讓靈重新回到那片世界。
這麼多貧窮的靈,再將那些富餘的人類殺掉,這樣豈不是人人都可以生活在天堂?
……後來才知道,這樣的理想真是太過了遙遠和不可實現,除非他成神。過去的三年,夢想變為泡影,成神又能怎麼樣?死神依舊輸給了人類的那片世界。
他的那位大師兄接他回去的時候說,他的眼睛裡有光,而蠟像師是最重要的,就是那眼光獨到的眼睛。還說,他的師傅也是他將來要拜的那位老師,眼神是能看到細微的,手指上紋路中的幾隻寄生蟲移動的樣子。
而大師兄自己,也只僅僅只能看到手上的指紋,天賦不可耳語。
那時候他就在想,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那就先練習能看到手上的小蟲子再說。
天賦是真的,努力同樣是真的。在那位老師回來之前,他已將所有蠟像師基礎的東西學會,一些練習用的動物,也有模有樣,等見到那個當時讓他見一眼就渾身顫抖,卻不是害怕的靈時,他知道這是他的機會,一定要抓住這來之不易的機會。
謙卑隱藏這是他從小就學的東西,這一刻,完全運用在了這場欺騙上。
真正的拜師後,那種眼神看他總是令他畏懼,這就是實力!龍之上強者的壓制力。
我一定會離開你!一定要徹底撕毀這座城市,衣著光鮮的外表,讓整個靈界的靈看看,隱藏的陰暗下水道的老鼠究竟有多骯髒!
聽過這段,林初只覺的眼前的這個靈就是個瘋子,或者是一個精神病,他才是那個想要高高在上的靈,根本就不是為了所謂的,他的那些荒誕的理由和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