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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規章制度,來料管理 (1 / 3)

“既然如此,我們就說好了。一個月的工資呢是十塊錢。”蘇何說道。

說到工資,汪杭覺得稍微有些多了。

蘇何道:“你給我做事,我不能給太少,總不能比工人還少吧?”

可這時候,工人是光榮的,工資也算是不錯的。

蘇兆華一個月就只有九塊錢,汪杭說了幾句,蘇何還是堅持:“高薪養廉,我給你高薪,另外,除了基本的工資之外,還有一部分的獎金。這個看咱們的業務如何,再討論金額的多少。”

兩人商量了一下,就說定了。

汪杭的工資,就是每個月十塊錢,因為要經常跑動,還要去碧水市或者是安溪市做事呢。

另外,根據每個月的營業,會給與數量不等的獎金。

這一點,蘇何還是堅持的。

人才,就要高薪才能留住。

但太高了,也可能會嚇到人。

所以,高薪可以,比其他人高就是了,也不會給出什麼一個月幾十塊的高薪。

那不是惜才,想要留住人。

那是傻子!

汪杭點頭答應下來,蘇何就帶著汪杭去鞋廠做了交接。

“九叔,往後就是汪杭來代替我和你們交接了。他就是我的全權代表,你們可不要覺得他不是村裡人,就欺負他。往後我們這個都要規則化,制度化。東西只看質量和數量,不講人情的。”

九叔笑罵道:“這一點,你九叔我還是知道的。”

蘇何也不是故意讓九叔面子上過不去,主要還是說給這裡的其他人聽的。

比如那些其他的保安,總會看在村裡人的情況下,講講人情。

法理不外乎人情麼,但辦公司,卻不能這樣做。

一旦講人情放過一個,往後就會有成百上千的講人情的事情出現。

一切,都要按照規章制度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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