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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我該先縫屍 (1 / 3)

那白衫搭在屍體上,把那開膛破肚的慘象遮了,百官這才敢凝神細瞧。

只見衣衫心口處的血點比紅豆粒小得多,眼稍花些的都瞧不太清楚,真不知這血點兒是如何被注意到的。

“拿塊白布來。”暮青對堂外的衙役道,那衙役不知她要白布何用,但還是從命行事了。半晌後,衙役捧了塊布回來,暮青將白衫拿起,把剛要來的白布蓋在了屍體上。

這白衫是重要的物證,她不想開膛破肚的屍體弄髒物證,因此只能要塊新布蓋著屍體。她接下來要說案,可不想百官避著屍體不看,所以只好要塊布來把開膛之處蓋住。

“證據往往在細微處!”暮青將屍體蓋住後,便將那白衫展開,看著那血點兒道,“驗屍不是隻驗屍體,死者的衣物及隨身攜帶之物上都可能有破案的證據。我數日前去義莊驗屍,為死者寬衣時就看見這血點兒了。當時人已死了六七個時辰,胸前密佈屍斑,顏色紫紅,正巧遮了胸口處細如針孔的傷痕,因此很難驗出,但衣衫上仍然留下了罪證,只要心細,不難發現。”

心細,這話說得容易。

這少年膽大,大到敢剖屍取心,但也心細,細到連衣衫上針眼兒般的血點兒都能發現。

如此膽大心細者,世間能有幾人?

元修總算是知道暮青今日為何非要剖屍了,人被飛針所殺,針在心內,不剖屍取心便難見真相。如果她一開始便向百官指出這衣衫上的血點兒,告訴他們奉縣知縣的心裡扎著根針,想必他們定不將這血點兒當回事,到時人人質疑,你一言我一語,還不知要吵吵到何時。她不提證據,先取兇器,百官見了那針,回頭再看那衣衫上的證據便會啞口無言了。

一件事,先做與後做,形勢會大不相同。

她為解此案煞費心思,步步皆有其用意,因此他相信她在其餘的事上也有她的用意。

“你當時就發現此事了,為何當時不說?”元修問。

這一問,百官也覺得奇怪,這些日子外頭都傳言奉縣知縣是猝死的,在刑曹裡奉職的仵作是唐家人,這老仵作驗了大半輩子的屍,他說人是猝死的,暮青去過義莊後也沒有別的話傳出來,因此原本覺得奉縣知縣是被滅口的人也都信了猝死之說。

既然她當日就發現人非猝死,為何要瞞著不說?

“那時說了沒用,人都沒到齊,好戲如何開演?”暮青這話沒人聽得懂,她卻站起身來,轉身看向那老仵作,問,“你說是不是?”

這話問得突然,百官齊怔,那老仵作也怔立當場,手裡還拿著筆,一時難以理解暮青的意思。

暮青直截了當問:“說吧,誰向你取過經,問過殺人不露痕跡之法?”

“啊?”那老仵作一驚,手裡的筆啪地掉落在地!

元修目光忽然鋒寒如劍,霎那煞人。

那老仵作被這目光一望,忽覺遭人提劍穿了心,心口涼得透風,不由噗通一聲跪了,哆哆嗦嗦道:“沒、沒……”

“沒?”暮青俯視那老仵作,冷聲道,“這話你也敢說!方才我驗屍,別人看不出門道來,你呢?”

那老仵作哆嗦止住,抬頭望暮青,不知她指的是何事。

“我且問你,我剖屍前做了何事?”暮青問,她就知道這老仵作沒看出來,他若看出來了,哪還能有心思填那屍單?

“……剃、剃髮。”老仵作想了會兒道。

“那你可知你在何處露了馬腳了?”暮青又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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