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最好大一點。
這話在深夜林中聽著怎麼都有點詭。
棺木前,舉著火把的一排黑衣人蒙著面,看不清神色,卻有幾道目光刷刷朝暮青飄過來。
“鍋。”步惜歡定定瞧著暮青,話卻不帶疑問,似憑這字眼兒猜出她要做何事並不費力。
“沒錯。”暮青看一眼棺內,簡潔丟出驗屍方案,“煮屍,驗骨!”
煮屍……
棺木前,數道目光又將暮青刷了幾刷。
暮青感受到,聳聳肩。她知道,這在感情上很難有人能接受,尤其在並不流行開棺驗屍的古代。
古代是不流行開棺驗屍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大興以孝治國,民間遇喪事有水漿不入口三日不舉火的習俗。即父輩過世,孝子要毀衣跣足,痛哭不止,三天裡不吃不喝,不起火燒飯,直到三日後親人復生的希望破滅,才可入棺,舉行喪葬之禮。
在這等倫理道德的標準下,損毀屍體是要判重刑的。
大興有律——凡以焚燒、肢解等手段殘害屍體的,以鬥殺罪減一等論處,即流放三千里!若僅損傷屍體,要以鬥殺罪減二等論處,即徒三年!若殘害、遺棄的是尊親的屍身,則要以鬥殺重罪論處,判斬首死刑!
莫說這些,便是百姓在田間地頭耕作,發現無名屍身不予報官或埋葬,隨意棄之不理的,都要徒兩年。路邊走著走著,發現一具遺屍,移動一下都是不道的重罪。
暮青三歲隨爹去義莊驗屍,至今十三年,遇到的高度腐敗的屍身大多是殺人拋屍,沒有一具已經入殮安葬的屍身重新開棺的。哪怕知道親人的死有蹊蹺,也沒有苦主願意開棺,百姓認為那是對死者的不敬。
今夜,步惜歡肯開了柳妃的棺木給她驗,她已經很驚訝了,煮屍估計他難以接受。
果然,他問:“沒有別的法子了?”
“有。”暮青瞧一眼棺蓋,“棺不蓋上,就這麼露天敞著,讓蠅蛆蟻蟲把屍身吃乾淨,待只剩下骨架再驗。”
好吧,她承認,這個方法聽起來似乎不比煮屍容易接受多少,而且她也不想用這方法。
“這法子太耗時了,還是直接放在鍋裡煮一晚比較快,把腐肉煮去,上面的軟組織刷刷乾淨就有骨可驗了。”
夏夜的風忽覺有些涼,棺木旁,一排黑衣人的目光都快把暮青刷乾淨了。
“皮肉盡去,骨有何可驗的?”步惜歡瞧著她,表情有些古怪。
“屍體的面板是有欺騙性的,但骨頭不會說謊。死前一些傷,在骨上是會顯現出來的。”暮青道。
高度腐敗的屍身和白骨無法驗看,很多仵作都這樣認為。暮青記得她初隨爹去義莊時,遇著高度腐敗和白骨化的屍身,爹都是以“無憑驗看”的屍單遞交衙門。她起初震驚,後來得知大興尚保有屠戶混混驗屍的律例,便知仵作這一行的水準有多落後。仵作驗屍,因不能解剖屍身,驗屍本就不完善,一些驗屍古法還存在著不少錯誤。像當初在趙家村,那趙屠子驗吊死的人竟根據舌頭有沒有吐出口外來驗,實是害人不淺。
她幼時,為將爹引上驗屍的正途,沒少花心思。後來,暮家父女在江南仵作一行頗富盛名,也是因在驗無名屍骨一道上頗有手段。
“這具屍體已經膨脹了,頸部軟組織已經分解,很難看出致死原因。我不敢保證她的骨上一定會留有傷痕,但既然開棺,我一定要驗個徹底!”
爹是為了驗這具屍身而死的,她一定要親手驗一遍這屍身,倒要看看她是怎麼死的!
步惜歡瞧著暮青堅定的眸,她剛才還在詢問他的意思,現在就表明他反對也沒用,她一定要驗。他不由垂眸,眸底帶些笑意,負手回身道:“去備。”
兩名黑衣人縱身消失在林中,暮青反倒愣了,沒想到他這麼容易便答應了。
步惜歡走來棺木前,目光落在棺中,暮青這才發現開棺後他一直沒有近棺。火把照著男子的臉,那容顏分明如落珠輝,眸底卻似有幽暗低潛。
暮青見了,眼底有疑惑神色。開棺,驗骨,柳妃若是他所愛,他定不會如此輕易便答應,半點痛苦掙扎的神色都沒有。可若不是,為何此時才近棺,又露出這副神色?
“你可以不看。”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