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說不要緊,一說修才發現問題很嚴重。
這個女孩叫櫻,是彩虹市人,也是那一場災害的受害者之一。
只不過在這之前她家情況還算可以,也不是西區的人,甚至要比絕大部分要好,原因就在於她爸擁有一家不小的企業。
只是當事情發生之後問題就來了,經濟直接崩潰,導致她爸當場破產,而且還欠下一大筆錢。
然後那晚他爸就跳樓了。
緊接著她媽先是讓她輟學,然後反手將她送入了類似於練習生之類的訓練營。
當然這個還不是最離譜的,更離譜的是沒過多久她媽直接走人了,誰也不知道去了什麼地方。
然後她想要離開去找她媽,這個時候才發現她媽把她給賣了,為了拿到更多的錢還特意停留了一段時間跟公司談判,錢到手之後就直接走了。
修詳細問了一下,果然她爸之前離過婚,這個是後媽。
也就怪不得能夠毫不猶豫的將女兒賣掉。
她是肯定賠償不起高昂的違約金,所以也就只能留在訓練營,學習唱歌、跳舞、打扮之類的技能。
奇怪就在於這裡,這一年下來她本身努力加上聲音有特色,長相甜美,一下就壓倒了其他人,直接成了訓練營成績最好的那個。
然後就出第一次節目,來到了這裡。
只是修怎麼聽都是在培養歌姬多一點。
“就你這開局,不去當主角真是浪費。”修聽完之後吐槽。
只不過櫻也聽不懂他的意思,只是好奇的看向他。
修也沒有了開玩笑的心思,很隨便的說道:“這件事在彩虹市的話就很好解決,隨便給他套上拐賣未成年,加上非法囚禁,還有強迫未成年賣淫,到時候老闆要過來哭著求你放過他。”
“只是合約呢?”
“是你籤的嗎?”
“不是。”
“那讓他誰籤就去找誰。”修一臉不屑的擺了擺手,“是你籤的也沒用,彩虹市我說了算。”
“可是你剛才不是說你和我一樣是普通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