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我很欣賞尾號049這位老哥,終於有人提意見了,有什麼看不爽就說出來嘛,就是為了消遣,看到有問題的地方說出來你爽了,而我知道哪些地方有問題,需要改進,這是雙贏的做法,不用憋著。
不過別亂罵人,否則直接禁言。
接下來我來為什麼我會引進對戰和戰鬥的區別。
首先我這是在完善遊戲和動畫的設定,為什麼只有六隻小精靈?為什麼只能用四個技能?
只能這樣解釋呀,這個是比賽,有規則,這樣打才有觀賞性。
如果主角是跑去打比賽的,要挑戰道館最後去聯盟大賽的,那我就不會引進這個概念,因為我知道會有很多人接受不了,寫這個的時候我就有預感了。
但我為什麼還會做這種傻事呢?
這個就涉及到比賽之外的事情了。
主角很少打比賽,他接觸更多的是野外的小精靈和獵人、反派之類的角色,這個時候賽場的規則就沒有了。
而且主角是沒有隊友的,當遇到那些人的時候難道還要對方單挑嗎?這顯然是不現實的,他們可不會被規則約束。
也就是說對戰這套在主角身上根本就不適用。
所以肯定會有主角將全部小精靈放出來的多打的時候,幾隻小精靈一起上場讓他怎麼指揮?
就是這樣我才會引進戰鬥這個概念,讓小精靈自由發揮。
事實上整個設定就是我既想要保留原著的部分,又要搞出新東西。
我承認我貪了,苦果我也吃下了,但我並不會改這個設定。
還有就是很多人對這兩個概念的認知是錯誤的,我並不是用戰鬥來取代對戰,事實上兩者沒有任何衝突,只是兩者適用於不同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