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傑仔細地看信。
他發現信上的字跡娟秀連貫,很多單詞都是一氣呵成的連筆,整封信沒有一點汙痕。
他想,這時代常用的羽毛筆,要做到這種程度的書寫,並不容易。
顯然這信,是一個有著豐富書寫經驗的高手所寫。
羅傑湊近羊皮紙,他沒聞到皮製品常有的騷味,倒是有一股鬱金香的花香。
他不敢多聞,怕有毒。
他想,這信到底啥意思?
從字面看,這是一封警告信,勸小博希蒙德不要去覲見。
可若真的不去,那就意味著不給副皇帝面子,等同於翻臉。
那就不要再考慮什麼封授狀了。
可如果真的像信上所言,這是一個陷阱。
那覲見就等於送命,哪裡有封授狀好拿。
但羅傑不是個沒有判斷力的人,他開始分析。
副皇帝有陷害小博希蒙德的理由嗎?
羅傑覺得,唯一的理由,就是小博希蒙德是諾曼人,是博希蒙德的兒子。
就像薩洛尼卡人痛恨諾曼人一樣,曾經吃過博希蒙德很多苦頭的東羅馬人,確實有報仇的慾望。
但羅傑知道,博希蒙德和皇帝阿萊克修斯簽訂過“代沃爾條約”。
這份協議對博希蒙德是屈辱性的,幾乎意味著他的投降。
副皇帝約翰的年齡,肯定是知道這個事件的。
他有必要違揹他病重的父親,去殺害一個“降將”的兒子嗎?
羅傑對約翰“從不處死或致殘任何人”的“仁慈”名聲,並不完全相信。
但他覺得,在有皇位競爭對手的情況下,在老皇帝病重的時候,違背老皇帝簽署的協議。
這怎麼看,都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