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澤並不是心血來潮,突然想問牛肉的來歷。
即便是後世物資充足的年代,非養牛區,隨便一個村鎮小酒店,也不是隨時都能拿得出新鮮牛肉的。
作為農耕文明,華夏曆代王朝都有法令保護耕牛,秦律就規定,每年各鄉都要進行耕牛評比,獲勝者會受到獎勵,落後者會接受懲罰,牛減了膘,飼養者都會遭到抽打。
大宋相對於漢唐,國土狹小,缺乏牧場,對牛馬等畜更為重視,牛無論傷、病需要宰殺,都要先到官府備案,不然就是“私宰”。
當年包拯知天長縣時,就有一農夫到官府報案,說自家牛的舌頭被人割了,包拯說牛沒了舌頭就無法吃草,遲早得餓死,既然如此,你回家把牛宰殺得了。
那農民得了官府允許,回家就殺了牛。
第二日,有人到縣裡,控告農民殺牛,包拯立即審問告狀那人,你為什麼把人家的牛舌割了?
此人受到驚嚇,當即招供,由此破案,傳為美談。
在農耕為本的古代,國家立法強制保護耕牛這種戰略資源,確實非常有必要,但國家大了,各地情況大不同,總有些地方牛多得用不完,並不是緊缺的生產資料,在長途販賣獲利不高的情況下,適量屠宰,並不會影響農耕。
於是,一些地方官府“順應民意”,放開殺牛限令,但宰牛者要繳納“殺牛稅”,當然,此稅乃是“地稅”,不是“國稅”,窩在東京皇城的皇帝是不可能知道的。
直到81年前,萊州知州張周物上奏宋仁宗,直言耕牛保護的矛盾現狀,“官禁屠牛,而州場稅膀有收算之文”。
一方面,朝廷明令禁止宰殺牛,另一方面,地方官府又積極徵收牛肉稅,如此自相矛盾的做法,往重裡說是政治問題,涉嫌糊弄對抗朝廷,說輕點也是管理問題,有禁不止。
仁宗一聽很有道理,下詔不允許再徵牛肉稅。
壽章縣耕牛的售價不足20貫錢一頭,而如果殺掉將其販賣,則至少會有60貫以上的收入。
後世曾有名言“如果有1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挺而走險;如果有2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藐視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潤,那麼資本家們便會踐踏世間的一切”!
如此高的利潤,耕牛私宰有禁不止就毫不奇怪了。
當然,能涉足這個暴利行業,而不被官府追責的,絕非一般人。
只是牛的生長週期並不短,又沒冷凍裝置儲存牛肉,在有明文禁令的情況下,持續供貨基本做不到,民間的牛肉始終是稀罕物。
至於原本的水滸世界中到處可見的小店都能吃到“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