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夜裡走過小街,我都惶恐不安。
但即使惶恐不安,我依然選擇從這裡經過。
原因是,懶。
這條小街,是回家的近路。
經過小街,便是一條熙熙攘攘的步行街。
之所以說是步行街,不是因為繁華,而是隻能步行。
街道不寬,汽車一旦進來,就如陷入泥潭,進退不能。
但這條步行街上,有一種很特別的車。
三輪車。
有人力的,有電動的。
車頭上掛個鈴鐺,跑起來叮噹作響。
三輪車,是我的救命稻草。
尤其在我睡過了頭,快要遲到的時候。
我跳上三輪車,就像諜戰片裡的女豬腳,冷靜地告訴車伕:送我去晉誠,要快,我有重要的事情。
所謂重要的事情,其實,就是不要被張老師抓住。
除了三輪車,步行街上,最有趣的,便是兩邊的光怪陸離的商店。
書店,禮品店,百貨店……
這些地方,是我的快樂源泉。
我長長久久地待在其中。
把我喜歡的東西,看來又看去。
看到後來,老闆都認識我了。
“你到底買不買?”老闆禮貌而又不失鄙夷。
“不買。”我坦蕩蕩地回答。
這些沒有節操的商人。
古代青樓的女子,雖然也是會把自己的笑臉賣給銀子,但也不至於因為客人不付錢就一副臭臉。
因此,我依然堅定的流連在我最愛的小店裡。
看我的書,讓老闆生氣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