慌張的小蘭,又向喚靈求饒,喚靈說道:“這一點約束,對你們倆都有效果,將來如果誰反毀,則會立刻從對方身體裡剝離,至於分開之後的事,我也預測不到。”
看似對小蘭說的話,但是耿老太爺明白,這個約束更多的是對他,因為等完成任務那天,身體裡的金光離開,自己的生命也隨之終結。
今天能突然看開,隨著年紀越來越來,再過幾年,或者說明天,也有可能改變主意,不願意認真幫忙做事,就是為了讓金光在身體裡停留。
至於金光反抗之後,自己吃點兒苦頭,那也不算什麼,畢竟疼痛多也,也就麻木了,只要能活下去,耍耍賴皮又能怎麼樣呢。
反正也沒人能看到金光,除了喚靈的存在,但是喚靈一看就是有很多大事要忙的人,將來誰知道還會不會注意到這點呢。
當合同成立的那一刻起,耿老太爺也不知道是高興還是遺憾的,但是事情已對成了定局,如果不屢行合約,雙方都有可能受到重重的傷害。
小蘭違約,就會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驟然離開耿老太爺的身體,一直漂泊,要麼消失,要麼找到下一個靈魂契合的。
可是這都太難了,而且不定因素太多。小蘭根本不願意再冒險,冒著從這世界上真真正正消失的風險,靈魂沒了,將來它再現世間,又有什麼意思,自己根本都不知道。
耿老太爺如果違約,小蘭也會立馬和他分開,自己又會變成那個重病在床的人,連起床都要人幫扶,那樣的日子實在太痛苦了。
而且因為是耿老太爺先違約的,小蘭從他的身體裡離開之後,就會得到提前留下的指引,來到喚靈身邊,由喚靈接手後面的事。
對於兩人來說,都屬於得不償失的那種。
合同一經擬定,小蘭和耿老太爺都受到了約束,根本就不敢有任何的小心思,只能一心一意的為了活著,努力為對方著想。
兔毛筆在知道合同存在的時候,都驚呆了,沒想到她自己還能畫出這玩意兒來,吃驚之後,又問道:“喚靈哥哥不覺得這樣約束他們,有點兒太過分了?”
喚靈沒什麼感情的說道:“欲戴其冠,必承其重。他們收了對方的好處,就應該屢行合約。我只是瞧見了,順勢撥弄了一下,把雙方將來存在的隱患解決了。
就像現在的人出去工作,簽定了合約,雙方互惠互利,當然員工多多少少要吃些虧,小蘭雖然像是被壓榨的員工,但是他只是附在老太爺身上,只等著對方完工。
這裡面究竟誰吃虧,誰佔便宜,也只他們個人自己清楚了。二人之間的事合乎天道、律法,即便這中間小有蹉失,也無傷大雅。因為凡事都要斤斤計較,壓根兒就說不清楚。
所以凡事都有個度,修仙有天道,做人有律法。只要不越過去,大致是無錯的。”
“原來如此,那喚靈哥哥,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我想要問你。”兔毛筆一時興起,忘記了還在書房裡,就想問一問剛才想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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