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律處置”,就是這個結果,任誰也挑不出毛病來。
至於龍宮裡面,現有律法是否合理,只要孟浪去接這個話題。
孟浪就已經輸定了!
律法不合理?
你說不合理,就不合理嗎?
你如果一定要堅持,說龍宮現行律法不合理,那你去修改它啊!
那樣一來。
問題就出來了:你誰呀?你有什麼資格去修改律法?
孟浪抬頭,笑道:“龍宮律法,非本官能夠置喙。”
“不過。”
孟浪話鋒一轉:“苦主是我伏魄司吏員家屬,這樣一來,我伏魄司就不得不出面,懲戒那色魔了。”
家屬?
不得不出面?
色魔?
敖陶心中冷笑:色魔,現在對方已經鱉頭大將軍,定性升級,從‘不法之徒’,升格成了色魔級別的貨了。
既然是色魔,那就意味著,可以‘人人得而誅之’。
對方這是在給自己的行動,找到正義性,以便佔據道德制高點!
“哈哈哈,孟主案,我想你誤會了。”
敖陶呵呵一笑:“在我龍宮轄內,調戲民女,可罰俸、禁足,也可降職、罰金。”
敖陶雙手一攤:“畢竟沒有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可以讓那狂徒,傾家蕩產,作為給苦主的補償——這世間上,還有什麼,是不能用金錢解決的呢?”
“這件事情,就不能用金錢解決。”
孟浪搖搖頭,“苦主已經死了,能用金錢復生嗎?
“嘶...死了?”
敖陶倒吸一口涼氣:“可帶本世子,去看看苦主遺體麼?”
如果苦主因此而死,賠償的價錢自然大相徑庭。
作為當事的一方,要求驗證一下真偽,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