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告中介行業,通常就是20%的佣金,從廣告方手中獲得。
不過,平臺太多了。
很多網站拉不來廣告,或者廣告位鋪不滿,怎麼辦?就只能去討好中介方,希望中介方能夠給點面子,把更多的廣告拉到自家的網站上。
在這個過程中,就有返利。
大概也是20%。
比如,谷歌剛剛進入國內時,沒資源沒人脈,還備受國內網際網路同行的對抗,怎麼拉廣告?當時,谷歌就找了三家有國資背景的廣告中介方。
中介方除了會在廣告方那頭抽水20%以外,谷歌收到了廣告費後,也會拿出20%的提成,返回給中介方。
以此來加強合作,希望中介方能夠把更多的廣告帶到自家平臺上。透過這種方式,跟百度、雅虎、微軟來競爭。
在這個產業鏈中,中介方佔據絕對的強勢地位。
他們手握最多的資訊,掌握著最多的資源,可以左右通吃,賺得盆滿缽滿。
不過,時代在進步。
網際網路的屬性就是點對點的,“中介”是一種反商業的產業。在網際網路的發展中,中介的價值會越來越低,直到消失不見。
現在是08年的4月份,廣告中介的地位已經沒有那麼強勢了。
真正的大廣告主,都是直接去平臺上投放廣告。
比如百度、阿里、賓士、上汽、王老吉、亞馬遜等企業來紫微星上打廣告,根本不需要透過廣告中介,直接跟紫微星溝通。
雙方會談,線下籤訂合同,這事就定下來了。
這種大企業,都有自己的市場部,都可以自己設計廣告的營銷方案,不需要由中介提供服務。
恰恰這種大企業的廣告,都是大訂單。
國內的網路廣告產業,超過80%的市場份額都是由大企業完成的。只有那些中小企業,以及一些對網際網路行業一竅不通的傳統企業,才會選擇跟廣告中介合作。
也就是說,隨著時代的發展,“廣告中介平臺”這個產業鏈中,中介的話語權越來越低,廣告方和平臺方話語權越來越重。
尤其是平臺方!
比如紫微星。
這是國內最大的網際網路廣告集中地,廣告位很有限!廣告商們要趕緊下單,趕緊搶資源!
特別是眼下全球經濟急轉直下。
生意不好做了,企業要怎麼辦?
第一步,就是削減開支。
首先削減的,就是廣告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