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所有利用《dota2》來進行商業行為賺錢的第三方,在法律意義上都要有暢遊的許可才行。
比如,某一個電視臺播出了一段《dota2》比賽的畫面,如果沒經過暢遊批准,這就是違法;某一個直播平臺沒經過暢遊的許可,就有主播直播玩《dota2》,也是違法。
包括線下的相關活動。某一個電子競技大賽,如果想舉行《dota2》的比賽,正常來講都需要向暢遊支付一筆費用,拿到了暢遊的授權之後才可以舉辦。
就像想邀請曼聯和尤文圖斯踢一場比賽,主辦方得給錢才行。主辦方組織了比賽,透過賣門票或者賣轉播費來盈利。
不過,遊戲畢竟是數字經濟,還不太一樣。第一,數字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和保護比較難,盜版太多;第二,盜版只會減少收入,沒有額外的成本消耗;第三,盜版也有營銷價值。
比如電視臺、直播平臺、流媒體平臺上到處都是《dota2》的相關影片,他們幾乎都沒有拿到過暢遊的授權。
但暢遊不會去管他們。管理太難、維權太難是一方面,還有就是透過這些平臺的宣傳和推廣,可以讓《dota2》這款遊戲更加地風靡。
相關影片越火爆,遊戲就越火,玩家就越多,遊戲廠商就會越賺錢。所以很多侵權行為,暢遊採取的都還是默許、縱容、放任的態度。
那些電子競技比賽,只要來申請了,就全部透過,不收費;沒來申請的,也全都不予問責。
這些都是免費的宣傳。周不器覺得馬特里克已經抓到了最核心的關鍵點,
“沒錯,電子競技會是一個大潮流、大方向。最好的競技類遊戲,就一定要有透過電子競技比賽來推廣的機制!這一點非常重要!”馬特里克笑著說:“對,《英雄聯盟》下一步的策略,就是要跟電子競技比賽相結合。”周不器問:“暢遊有賽事籌備的部門嗎?”馬特里克有點頭疼,覺得周大老闆的思路可真是有跳躍性,此前總是聽人說,這下算是見識到了,話題跑得可真快啊。
“有,不過是協助性質的。”
“協助?”
“就跟一些世界上的知名大賽合作,共同參與。比如大賽,這其實就是三星推出來的,暢遊參與進去有部分的投資,就可以讓我們自家的遊戲在裡面有一定的優先權。”
“這一點太重要了!”周不器對此非常關注,回去立刻行動,
“暢遊要舉辦一個咱們自家的世界級的電子競技大賽。要有相關的賽事部門。《dota2》和《英雄聯盟》,都是最好的電子競技的賽事,越是多人競技,才越有合作的意義。玩遊戲,就是要很多人一起玩才有趣。”馬特里克微微一怔,
“真要做?”周不器道:“當然要做!不僅要做,而且要做到世界最好!賽事獎金一定要高,要世界第一高!不僅是遊戲推廣的有力工具,也是未來影視、直播和流媒體業務的重要工具。算了,這件事以後我多組織一些人,開一個跨公司之間的產業協作會議。”遊戲有版權,遊戲比賽也有版權。
只要暢遊的比賽辦起來了,全世界就會有無數玩家看比賽直播,或者看錄影,或者看一些經典片段的短影片。
這個時候,就可以透過版權來限制競爭對手了。就比如紫微星國際旗下的遊戲流媒體twitch,就可以拿到自家的電子競技賽事的轉播權,所有的玩家想看比賽或者錄影,都要來到twitch平臺上。
twitch毫無疑問就會成為遊戲影片領域的世界第一。包括短影片也是。
甚至一旦遊戲發展起來了,電子競技的賽事發展起來了,還可以製作相關題材的影視劇。
先是透過各種盜版的平臺,免費地為遊戲造勢、宣傳和廣播。等遊戲火爆起來之後,就可以反噬了。
這個時候,暢遊就可以適當地收權,限制第三方的盜播,來主推自家的各種影片平臺。
這是一個大思路。周不器既然進入到了遊戲行業,肯定要做一些大事才行。
前面這些思路,前世都有現成的成功案例,都是別人做過的。他要做一點不一樣的!
能夠改變世界的。就要從足球遊戲下手!周不器眯起眼睛,
“足球世界盃,是世界上最大的體育賽事,不算價效比的話,‘世界盃’就是全球最有影響力的體育賽事品牌。現實世界裡,可以有現實版的世界盃;遊戲世界裡,也可以有一個虛擬版的世界盃,一個基於電子競技的世界盃!”馬特里克想著從fifa的品牌上下心思,就有著這樣的思路,
“沒錯!世界盃是由國際足聯舉辦的,如果電子競技的世界盃也是由國際足聯舉辦,然後邀請全世界各國足協參加……那就是一項真正能夠影響世界的足球賽事!哪怕是虛擬足球賽事!而承辦遊戲賽事的遊戲,就會是最受認可的足球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