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不器問:“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什麼?”
陳文昊來回答這個問題,“我認為主要有三點原因。第一,談判成本太高。歐洲足壇掌控在足球人手裡,這些人玩足球的水平很高,讓他們玩商業,恐怕不太擅長。絕大部分的商業談判,都由中間商經手。我看過曼聯的老檔案,上一份贊助合同的中間人費用,高達450萬英鎊。”
周不器皺起眉頭,“有貓膩?”
陳文昊是自己人,所以他更敢直言,“歐洲足球跟美國體育相比,最大的特點就是暗箱操作,缺乏透明度。在NBA,科比的合同金額可以精確到幾個美分,那都是公開可查的。歐洲足壇就不行了,歐足聯官員的工資都查無可查。”
這句話的意思很明顯。
在周不器入主曼聯之前的那一份贊助商協議,中間人的費用高達450萬英鎊,很有可能是存在貓膩的。
當時,主持那筆交易的是大衛·吉爾。
出於曼聯的利益,他不可能在曼聯這邊動手腳,可是他可以找自己信任得過的中間商合作。支付給中間商佣金過後,極有可能會有回扣。
陳文昊道:“為了減少中間商的佣金,所以合同一般要簽得很長,透過長合同來平攤談判成本。”
周不器冷哼道:“為什麼要找中間商?以曼聯的品牌吸引力,還需要由中間商牽線搭橋?莫名其妙!”
勞倫斯哈哈一笑,“我們的團隊足夠地專業,我們也許不懂足球,但是商務運作會更加擅長。”
周不器點了點頭,“嗯,第二點呢?”
陳文昊道:“那大概就是成績了,成績好,贊助商的費用高,成績不好,費用就低。可是球隊的成績不可控,如果每次只籤短期協議,萬一球隊陷入了幾年的低谷,就拿不到太好的贊助合同了。簽下一份長合同,就可以把這種風險轉嫁給贊助商。”
“嗯,第三點呢?”
“市場風險,比如歐債危機,希臘球隊的贊助合同都在大幅度地縮水。長合同可以抵禦市場波動,轉嫁風險。”
周不器失笑,連連搖頭,“真是如意算盤,球隊不願意承擔風險,贊助商就願意承擔了?這又是給贊助商設定的毫無道理的門檻,會加劇贊助商的評估難度。”
這就是典型的網際網路思維了。
傳統的商業思維,是想辦法從使用者身上儘可能多地賺錢,是自上而下的;網際網路理念,是以使用者為核心,是自下而上的機制,因為只有跟使用者接觸的第一線員工才最瞭解使用者,要以使用者的利益為考量。
為使用者考慮得越多,使用者越受益,雙方的合作基礎就越牢固,就越有競爭力。
周不器接著說:“曼聯跟賓士的贊助合作,我們要多考慮賓士的利益。使用者的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這才是良性的合作關係。哪怕以後和賓士不合作了,可是曼聯和賓士合作期裡的友好關係,以及曼聯為賓士開出的許多優惠條款,足以讓曼聯在歐洲足壇留下最好的商業贊助名聲。有了這樣的基礎,就會有更多的商家搶著過來跟曼聯合作。”
所以說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這話一下就說到了勞倫斯的心坎裡,“對,就是這個意思,任何的商業行為,都一定要有競爭。沒有競爭,就要創造競爭。曼聯為贊助商創造了最好的贊助環境,就會有最多的贊助商過來贊助,競爭越激烈,成交價就越高。這才能夠最大程度地保障曼聯的利益。”
陳文昊道:“對,所以我們應該主動地降低合作門檻,透過跟賓士的合作,讓全世界的贊助商都看到曼聯的誠意。”
“你們的意思呢?”
“只簽約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