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都。
周不器時間很趕,馬上就開了一個核心高管會議,說了自己接下來的安排。
與會者都很無語。
啥意思?
去好萊塢玩娛樂了?
周不器就告訴他們,他要做的不是好萊塢娛樂公司,著手的是基於網際網路的流媒體平臺,盯上的戰略方向是未來的長影片網站。
在國內,很多高管都建議過, 紫微星要做自家的影片網站,每一次都被周不器給拒絕了。
這行不好做。
國內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政策會逐漸加強,可這針對的是公司,尤其是民營大公司。這些大公司都要支付高昂的版權費購買版權。
可是,把內容版權買到手後,卻不能轉化為收益。因為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要求並不針對個人, 從沒有人因為下載盜版電影或者看盜版獲刑或重罰。
影片網站更多地都是中介性質,從內容方那裡買來版權, 然後賣給使用者。可是,買版權容易,卻賣不出去。
這就導致整個行業一片蕭條,整個行業每年都要虧上幾百億。
十幾二十年內都不可能盈利。
除非是ugc那種模式,讓使用者自己創作影片,然後上傳到網上,平臺和創作者分成,也就是未來大放異彩的短影片賽道。
周不器又一次重申,說在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不夠的時候,紫微星不做長影片的業務。沒有可執行性的法律保護,這就是個純燒錢的無底洞領域。
這一行,根本不用著急。
這和開發一個社交app, 或者做一個直播app,要趕緊上線搶佔賽道不同,做流媒體長影片網站,有不同的理念。
ugc型別的應用, 即使用者創造內容、使用者上傳到平臺上展示給其他使用者, 比如朋友網、微博、短影片這種, 的確要率先一步殺進市場。誰先搶佔了賽道,誰就有優勢。
長影片就不一樣了。
能夠讓使用者靜下心來去觀看一個長影片,前提條件就得是內容足夠地優秀,得是專業團隊製作出來的影片才行,比如電影、電視劇、紀錄片、名人講座等等。
這就是不同的模式,內容才是根基。
誰先搶佔了賽道,根本沒用。
沒有內容,就留不住使用者。有了內容,即便是新平臺,也能依靠優質內容很快地聚攏起一大批使用者,迅速地脫穎而出。
林林總總說了二十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