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都市言情>許大茂的妖孽人生> 第283章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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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1988 (1 / 4)

到了除夕這天,曉繁園內自然又是好一番熱鬧,家裡的傭人過了上午之後就會放假,等到初二才會回來開工。

內地來的三個醫學大家可就沒這般待遇了。

眼瞅著程小繁生產在即,許大茂是決計不可能讓他們離開的,而三個老頭也沒什麼怨言,反而覺得曉繁園內這麼多人一起過年熱鬧。

上午眾人忙碌的時候,程小繁這個孕婦也沒閒著,以往過年的春聯都是四合院裡面的三大爺操刀。

如今分隔兩地,卻是程小繁挺著肚子,寫上了春聯。

要不是今天自己媳婦展露這麼一手,許大茂還真就不知道程小繁的毛筆字寫的這麼漂亮。

非但許大茂一個人誇讚,就是三個中醫大家也開口稱讚。

“其實寫的也並不好,就是從小就寫比較熟悉而已,而且我也有好幾年沒寫過毛筆字了。”

可程小繁的客套直接被眾人忽略了。

包括許大茂在內,所有人都在關注毛筆字的時候,只有許母死死的盯著兒媳的肚子,生怕她有了磕碰,在許母看來絕對不能碰到她的孫子半根毫毛。

除夕正是京城小孩子滿大街放煙花爆竹的時候,可是今年在香江,許大茂卻一點菸花爆竹也未曾購買。

幾個老家都說沒說爆竹聲這年過的都沒什麼年味兒。

許大茂琢磨這確實是這回事,也不管是不是大年三十了,一個電話就給鄒志雄打了過去。

讓他不管用什麼辦法,一定要搞點菸花爆竹出來。

而香江在1967年制定法例,境內是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

根據法例,任何人非法藏有煙花或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港幣及監禁6個月。

而放置炸彈或使用爆炸品包括煙花爆竹若涉及刑事毀壞,是嚴重罪行,最高判監10年,如引致傷亡,犯罪者可被判終身監禁。

不過在香江新界的村子,原居民逢年過節燃放煙花爆竹從未停止過,老老少少在祭祖之後就會一起燃放爆竹,因為這些村民認為,這是過新年不可缺少的傳統。

雖然警方會出面提醒,這樣做同樣也違法,但是隻是口頭提醒,真正採取行動票控當事人的極少。

禁止私人燃放爆竹,也催生了維多利亞港的煙花匯演。

活動在每年農曆正月初二晚間舉行,至今已成為香江市民及訪港旅客的一個農曆新年主要賀歲節目,每年均吸引數十萬人潮到維港兩岸觀賞。

從70年代末就來到香江,並且在這裡生活了好幾年的許大茂自然不會不知道這條法例。

但是知道是一回事,尊不遵守是另外一回事。

放個煙花又死不了人,港府想要罰款那就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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