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巍說的什麼意思許大茂自然清楚的很。
誠如他所說這個佔地面積僅僅為8858平方米的地塊確實意義重大。
它不僅是中國第一次土地拍賣,開闢了新中國土地可以買賣的先河,更是直接導致了第二年“修憲”。
它也是迄今為止,全中國規格最高的一次拍賣會。
如果許大茂沒有記錯的話,時任體改委主任的李鐵親臨現場,國務外資領導小組副組長周南、中行副行長劉鴻以及來自全國17個城市的市長到現場觀摩,香江方面同樣派出了一個由21人組成的“深圳第一次土地拍賣參觀團”。
規格之高自然不必多說。
這次的拍賣會最大的意義不是對土地改革做出了嘗試,而是直接促進了憲法的修改。
新中國成立後,土地規定是屬國家所有,一直都是國家統一分配無償使用。
1982年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第四款明文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但是作為改革前沿的深市此時正在如火如荼的建設,建設就需要資金,能讓深圳人敢於作出改革的,一橋之隔的香江自然起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香江很多地產人都說,你們是躺在黃金上喊窮,為了找資金,深市第一代人冒著“違憲”的風險,從出租土地到合作開發,拉開了房地產商業開發的序幕。
到了1988年也就是明年,由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透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寫道:“憲法第十條第四款: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修改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這一修改也以國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了深圳土地管理體制改革的做法,為全面實行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讓渡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依據和保障,深市的“第一槌”奠定了中國城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石。
當然這些對許大茂來說都還好說,他更看重的無外乎這第一場拍賣會所涉及到的名和利。
利益就不用說了,只要能拿下這塊土地,建設成商品房然後出售的話,賺的雖然不多,可也絕對不會少。
而這個名就重要了。
如果長城地產能順利拿下這塊土地,地產公司的名字絕對享譽全國。
這簡直就是天然的廣告。
最重要的是,如果許大茂能拍下這塊土地,那麼他此刻正在見證和參與著歷史。
眼下雖然才9月初,距離拍賣會開始的時間還有3個月,但許大茂還是早早的讓崔巍把拍賣會的事情打聽清楚。
拍賣,尤其是這種土地拍賣,不是說錢多就能順利拿下的,裡面有很多的彎彎繞繞。
不提前準備,做好相應的公關工作,怎麼來應付這場拍賣會。
若是僅僅單純的拍**誰錢多錢少,那許大茂還真就不用費這麼大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