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目並沒能趕上高橋瑞穗。
雖然即使趕上了,他也只能表達自己想幫助對方的心情,等待對方的選擇,並不能做任何實質性的事,但或許,表達和未能表達,終究是不一樣的。
路上,夏目遇到了一隻小妖怪。
這是由朝生暮死的浮游的靈化生的妖怪。
它的生命和浮游一樣僅有一天。
但它恰好知道一些事。
名為涼子的少女並不正義。
名為亞美的少女並不邪惡。
高橋瑞穗真正的心只是怨恨著,與正義或者邪惡沒有任何關係。
雖然曾大吼正義,但……
那只是在話語的最後,對自己進行自我催眠罷了。
高橋瑞穗很清楚這一點。她並不在乎什麼正義。
她只是想要復仇。
以正義而論,亞美或許做過許多錯事,但唯獨殺死涼子這件事卻並不能稱之為邪惡。
因為涼子才是先動手的那個。
亞美,只是正當防衛罷了。
在這個國度的《刑法典》第三十六條中規定:
對於緊迫性的不法侵害,為保護自己、他人的權利不受侵害,不得已而採取防衛行為,免予處罰。
雖然因為證據不怎麼充分,亞美沒有辦法證明當時的具體情況,但無論如何她都不會承擔故意殺人的刑責。
而且在這個國度,即使是故意殺人,也大都只是在監獄裡度過一段舒舒服服的日子吧。
高橋瑞穗無法接受這一點。
涼子死了。
她是錯了。
但她死了。
而我是她的朋友。
我應該復仇。
可是為什麼,我這樣痛苦?
高橋瑞穗捂著臉,無聲地哭泣起來。
如果自己是小時候看的那套爸爸珍藏的錄影帶裡那個頂著牛角的李鐵牛先生那樣的人就好了,那樣的自己就不會痛苦了吧。
不在意任何事,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即使殺無辜的孩子也沒有關係。如果自己是那樣的人的話,一定不會感到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