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小時後,女方律師突然打電話給孫志偉,孫志偉第一選擇將電話交給了陳實,陳實接通後,對方說道:“你好,你是哪位?”
“我是孫志偉律師。”陳實說道。
“那好,我的當事人王女士想和你的當事人孫先生約一下見個面,好好談談他們之間的事。”
“不用談,直接法庭見。”陳實結束通話電話,知道對方慌了,對方律師估計也知道這事基本沒翻轉了,他接下來就是為了名氣。
很快電話又打過來,都知道電話裡沒法多說,因為都怕錄音,陳實再次接聽,對方問道:“你的當事人有什麼訴求可以和我們說一下,我的當事人可能因為分手失戀情緒不穩定,說出了一些錯誤認知的話,你看我們能不能見面談一談?”
“二十四小時之內發表道歉宣告,要不然法庭見。”陳實結束通話電話後,大牛看著陳實問道:“為啥不追究她責任啊?”
陳實看著所有人說道:“網際網路法院受理的是侵權責任糾紛案件,和刑事案件不搭噶的,如果查明存在侵害名譽權的事實,主要還是賠禮道歉和賠償精神損失的問題。
當然,出禮則入刑,如果孫志偉確實有證明對方的行為已經達到刑事追訴標準,依法構成誹謗罪,需要另行提起刑事自訴,至於說本案是否構罪,有待司法機關近一步透過審理給予查明。
這裡你們注意了,對方如果一直堅持孫志偉對她做了不情願的事,那麼孫志偉根本沒法證明,除非當時有監控,你懂了嗎?即使孫志偉有監控,那更完了,對方反起訴孫志偉未經他人允許拍攝這些,怎麼說孫志偉都說不清的。
一直追究的話,最後可能錯失了最佳機會,這種案件打個幾年都沒問題,但現在對方不知道我們有多少證據,孫志偉在文中只說了有證據證明自己清白,而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把一些影像發給對方律師,比如一起去餐廳用餐,一起在賓館前臺和進入電梯到走廊裡的畫面,還有孫志偉去藥店買小雨傘的影片,包括每一筆消費記錄。
把我們手上全部的資料都給對方,然後備註一句,這只是一部分資料,對方看到我們有這麼多資料,不會懷疑我們根本沒有其他資料了,而且要求警方進入調取孫志偉和她的所有聊天記錄,給對方另一種暗示,她手上的聊天記錄我們也有全部的。
現在主要任務迫使她必須趕緊道歉,如果不道歉,我們就很被動,被一直拖著,現在打心理戰,看誰的心理素質過硬了,咱們不怕,但對方如果心裡有鬼,就會慌了,二十四小時,我們只給對方二十四小時,必須給我們一個答覆,要不然我們就直接先上幾段影片。”
對方的律師此時也是一陣頭大啊,沒想到人家發來了這麼多證據,而且這還是一部分,他和王姓女子溝通,把陳實發給他的又發給了孫志偉前女友,對方一看有點慌,她不知道孫志偉到底還有多少證據。
更不知道原本非常被動的孫志偉突然為何這麼主動了,而且手頭上還有這麼多證據,問題出在哪?她是真的想不明白,因為她根本沒見過陳實,也不知道陳實到底是什麼人,就聽說過有個哥們叫陳實,但估計也不常來往,都見到過人,每次和徐濤大牛還有李笑笑幾個人聚會都沒見過這人,所以她自動忽略了陳實。
“王女士,我覺得你該出一份道歉宣告,因為如果這樣繼續下去,我們不知道該怎麼收場,因為對方給我們的這些證據可能是對於他們最無關緊要的,但就這些就足夠推翻你之前的那些話了,萬一對方在爆出你們的更多證據,比如對方是否在你們同居的時候裝有監控什麼的,這個是個未知,還有你和我說對方不喜歡拍照,但你也不確定對方不愛偷拍對不對。”孫志偉前女的律師說道。
此時此刻的女方,非常得慌,她一個人在出租屋內,不知道該怎麼辦,她暫時不想道歉,她在想著如何應對,她覺得這個律師沒用,又覺得自己可以繼續反殺,她對自己非常的有自信。
但她找不到任何反駁的方法,時間在一針一秒的走,開啟手機看了社交後臺,都是罵她的,這讓她非常的氣氛,用小號回罵,發現這群人罵自己居然這麼難聽和惡毒,她氣的突然關閉了評論,只有關注她一百天的人才能評論,結果瞬間清淨了,只有幾個人可以評論,但她錯了,大錯特錯。
陳實看到這女的關閉評論笑道:“她必須道歉了。”
“為什麼?”大牛不懂就問。
陳實看著所有人說道:“靜姐你來解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