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會議決定,這次去的人,每個罰一萬塊錢。”
“領導,我認錯,這次我做的不對,下次一定改……嗯?”
領導一說完,林尋馬上把腹稿說出來,還沒說完,猛的抬頭,不可思議看著戴眼鏡的老頭。
“罰多少?”
“一萬,怎麼,多了?”老頭揹著手,笑吟吟說道。
“不多,不多。”林尋急忙道:“麻煩是我惹出來的,作為賠償,其他幾位前輩的賬也算我頭上吧,我幫他們給了。”
幾萬塊錢,對他來說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這個處罰,太輕了。
跟沒罰似的。
“是不是覺得太輕了?”老頭輕哼了一聲後道:“國際導演交流大會,前幾屆去的人還能學到東西,這幾年是空著手去,空著手來。”
“他們是不是帶你們參觀特效室,攝影棚,道具庫這些地方?”
“嗯嗯!”林尋小雞啄米點頭。
他也覺得,一週之行,有用的就兩天,其他五天都是打發時間。
“這不忽悠人嘛,只是參觀特效室還用得著去好萊塢?他們不仁,也別怪我們不義。”
“回去好好休息,對這件事別有負擔,會有人解決。”
走到門口,林尋回頭問道:“領導,國際導演交流會會取消嗎?”
“不會,他們不傻。”
好萊塢離不開華夏電影市場,那些製片人跟林尋有仇,但不會跟錢有仇。
……
回到家,溫存了幾天,林尋又趕往香江,準備他的第一場演唱會。
演唱會是環球唱片寫在合同裡的,演唱會一切事物也是他們安排。
林尋需要做的,就是準備一首新歌。
愛的故事上集!
上次唱一半跑了,無數歌迷心癢癢,這次環球唱片要求他在演唱上把完整的歌曲唱完。
這也是林尋為什麼能在演唱會前兩天才彩排的原因。
他只要唱一首新歌即可,其餘的都是老歌。
考慮到他沒有舞蹈功底,伴舞啥的完全就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