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旭不行你行啊。”揚著下巴,楊蕊驕傲著小臉說道。
他可是知道林尋的本事,各方面挺強的。
唱歌,拍戲,導演,投資人,老闆,在影視這個行業裡似乎就沒有他做不了的事。
隨便一首歌就能捧出一個大網紅。
就連楊超月她們的火箭少女最出名的一首歌也是他寫的。
林尋出手,捧一個楊超月簡直不要太簡單。
“哪有這麼容易。”林尋苦笑,“我也不是萬能的,況且,打鐵還得自身硬,我能幫一天兩天,幫不了三年五年。”
就算是他,走到今天也費了很多功夫,吃了很多苦。
當初靠著夏洛特煩惱有了名氣後馬不停蹄參加綜藝,發歌,積累更多的人氣。
一般人要是到了這個地步,可能就開始撈錢了。
但他沒有,反而是靠著不低的人氣吃力不討好的拍戲,一部一部的拍,慢慢在影視圈打出口碑。
現在即便他不再唱歌,靠著演員這塊牌子也能在影視圈混下去。
這些是他的東西,誰都拿不走。
楊超月她們要是能在大火的時候留下幾部作品,也不至於落到今天的地步。
不過話說她們也沒有選擇的機會。
一共兩年合約,騰旭是不可能讓她們費時費力拍戲的,一部戲動輒幾個月。兩年,幾部戲時間。
再說,拍戲哪有上綜藝,接代言來錢快。
後方,推著行李箱的楊超月和楊欣走在後頭。
“你也別怪他,他這人就是這樣,平時看著不近人情,其實人很好的,好好表現,我相信你會比以前更紅的。”
“嗯嗯,欣姐,我沒怪林哥,他對我已經很好了,我很感激他,是他讓我的人生有了很多選擇。”
同團隊有的姐妹為了謀求更好的發展,打算離開老東家去新的去處,但得知不讓走。
這會已經在找律師準備打官司了。
就算官司能打贏,單方面解約會賠償一大筆違約金,從頭再來路也不會好走。
相比她們,自己夠幸運。
林尋不要她的違約金,如當年一樣,給她來去自由的選擇。
“能這樣想最好,我們一起努力。”楊欣給楊超月打氣:“你別忘了,我才是你的經紀人,你要是願意回來,林尋不捧你我來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