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多小時,天知道他拍了多少次,心態差點崩了。
嘿嘿一笑,彭宇道:“有這個想法,但也僅僅是想法,如果效果不行,那也只能從前面幾條中挑一條最好的。”
“頭一次拍這麼多條不習慣吧?放心,以後會習慣的。”
“對了,你在學校的戲份殺青了,明天早上補拍一條,月底跟著劇組去沿海,可能要去半個月,你做好準備。”
“然後你還需要找錄音棚重錄一次就好,曾經的你,後期當作電影宣傳曲。”
“沒問題,保證完成任務。”林尋胸口拍的砰砰響。
劇組拿兩首歌當宣傳曲是好事,電影火了,歌也會跟著火,間接性的幫他宣傳,何樂不為。
讓他自己來,找團隊宣傳,買流量,蹭熱搜,一套下來沒上百萬水花都濺不起來。
素人路邊唱歌,佔據熱搜第一,一天之內播放量幾百萬,天后邀歌,這種事只配出現在小說裡。
現實生活中一個普通人發歌在音樂網站,可能十天半月播放量都是個位數。
沒有名氣,沒有宣傳,人家想找你的歌都找不到。
“你的臺詞功底不錯,後期袁華的配音想做嗎?”彭宇乾脆一次性把後面的事交代了。
演員四大基本功,聲樂,臺詞,形體,表演,除了形體,其他三個他在林尋身上都看見了。
聲樂不必說,那兩首歌就是最好證明,表演雖然不是大師級,但也在及格線上,對一個從沒演過戲的高中生來說,超出他太多預期。
這些天接觸下來,彭宇發現林尋的臺詞也不錯,比表演還好一點,唇齒喉舌之間的配合,咬音吐字,語氣輕重緩急,一看就是專門練過。
其實他猜的沒錯,在讀大學的時候,林尋最好的不是表演,而是臺詞課。
每天早上五點半起床,跑步到公園對著牆根背繞口令讀報紙,日復一日,幾年如此。
“導演,這個得加錢。”林尋咧嘴一笑,露出兩排白牙。
“我按市場價給你。”
“哈哈,開個玩笑,也就一天功夫,到時候打電話告訴我一聲就行。”
袁華戲份不多,臺詞自然少,一天就能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