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偉是辭縣紅雲大道三段這一帶非常有名的地痞混混,比葉黎大兩歲多,年近二十,長得魁梧挺拔,相貌相當清秀敦厚,而且追趕時尚,染了黃髮,劉海飄逸,穿著上更是簪星曳月,光鮮明亮。
葉黎是男生,對同性的審美沒有太過明確的認知,只將它大概分為兩類:醜和不醜。
他認為自己是不醜的那一類,而相貌上比他難看的,都屬於醜的那一類。他一向不願意承認別人比自己帥氣,所以他總覺得別的男生大多都奇醜無比。
然而丁偉是一個例外。
葉黎也曾暗自定睛打量丁偉,試圖從他臉上找出些許瑕疵,些許不協調,以證明他也不如自己帥氣。
最後葉黎無奈承認一個事實——丁偉非但屬於不醜那一類,而且還是那一類中的佼佼者,可謂“郎豔獨絕,世無其二”。
只可惜這樣一個高高帥帥的年輕小夥子,早早輟學,還滿心叛逆,拒絕找工作,拒絕相親成家,像寄生的水蛭,無休無止汲取他父母的血液。
如果僅僅是這樣,他只能算一個不成器的人,還稱不上社會敗類。
然而他除了不學無術,遊手好閒,還喜歡拉幫結派,成天呼朋引伴,招搖過市。拿著他父母的血汗錢肆意揮霍,隔三差五打架鬥毆,不是被人打傷進醫院,就是打傷別人賠錢。久而久之,派出所好像成了他的“第二個家”,所裡的民警多次口頭教育他,甚至將“以德服人”視為處世準則的所長都親自出動,耐心地與他講道理,說“浪子回頭金不換”,勸他早早懸崖勒馬,可惜沒用。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丁偉的本性大概就是好逸惡勞,好吃懶做,而且喜歡惹是生非。這是他腦中根深蒂固的劣性,如果他自己不醒悟,沒人能說服他。
於是丁偉的父母日夜憂嘆,時常以淚洗面,逐漸憔悴蒼老。原本二老都不到五十,卻都滿頭花白,步履蹣跚,像極了年近花甲的老人。
葉黎認為,如果丁偉稍微踏實一點,聽他父母的話,找一個工作,再憑他的相貌去相一個媳婦,平平靜靜過日子,也是非常幸福的事情。
事實是,丁偉成了這一帶小有名氣的流氓,手下有一大堆稱他為大哥,對他唯命是從的小屁孩——葉黎就是其中一個。只不過葉黎腦子比較機靈,很懂拍馬屁,舌燦蓮花,經常把丁偉吹上天去,所以他深得丁偉的喜愛,做什麼事情都叫上他,兩人幾乎近親到了形影不離的程度。
葉黎知道,丁偉早已無藥可救,因為他曾花言巧語誆騙過一個高二的女生,把人家的肚子弄大了,非但不想辦法解決問題,反而對女生破口大罵,說她是不知廉恥的騷貨,是她勾引他上床的。
莫非他不知道,他已經成年,而那個女生還未成年。如果女生狠一點,把他送進黑壓壓的牢房也是有可能的。
葉黎猜測,丁偉是篤定那個女生不會告他。因為她喜歡他,不忍心對他這麼絕情。所以他可以免費揮霍她對他的感情,玩夠了就做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從容抽身而退。
葉黎覺得,自己雖然也是一個混蛋,但絕對沒有混蛋到對與自己曾同床共枕的女生如此不負責任、如此惡語相向。
況且那個女生還那麼喜歡他。
雖然葉黎未曾碰過任何女生,不明白這其中的門道,但他依舊如此深信著。
今天丁偉提及十五中那個仙氣氤氳的美少女,葉黎動了心思。
葉黎用腳指頭想便已知道,丁偉嘴上說把那個女生約出來嚐嚐味道,其實並沒有用強的打算。這有兩個原因:其一是他的色心還沒有強大到足以驅使他強姦在校女生;其二是他對自己的相貌很自信,他只需在她面前裝模作樣,稍微展示一下自己的飄逸風度,俘獲女生的芳心,後面的事情自然而然水到渠成——重要的是事後還不用負任何責任。
葉黎注意那個被人喚作仙女的女生很長時間了,她美麗、端莊、大氣,而且有思想、有智慧、有主見,行不苟合,決不被俊逸的皮囊矇蔽雙眼。
畢竟十五中除了盛產美女,其中帥哥的數量也相當可觀。這些帥哥里面,試圖追求她的人可不少,但卻沒有一個男生成功。
葉黎不認為丁偉這張臉能“豔壓群芳”,奪走那位仙女的芳心。
所以丁偉的算盤最終必將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