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黎看著不斷包圍過來的狼群,知道自己在劫難逃。哪怕是拳王或武術冠軍,身陷這種險境也已沒有生存機率可言,遑論他一個普通人。
葉黎已經放棄掙扎,無力地癱坐在地上等死。他心中懷有悔恨與不甘,在生死存亡的時刻,他腦中只有何思語的溫柔笑臉。
他果然很愛她,就如同她用生命愛他一樣。只不過愛與思念的力量並不能助他化解危險。
葉黎閉上眼,嘴裡喃喃著“思語,我來陪你了”。
卻在這時,奇怪的事情發生了。他的思緒好像出現了混亂,閉上眼竟然也能看到叢生的邪惡花海。他甚至聽到何思語的溫柔聲線從花海的某處傳來。她溫柔道:“黎,活下去。”
葉黎猛然睜開雙眼,淒厲的狼群化作烏黑的閃電,呼嘯衝殺而來。
葉黎咬緊牙關,抓起地上的短刀決定殊死一搏。
“砰!”
宛如驚雷炸響,一聲尖銳刺耳的槍響聲忽然盪開。一躍而起的狼忽然炸出血花,砰然墜落在地。
緊接著,槍響聲不斷繞開,一隻又一隻狼含血倒地。
葉黎循著槍響聲望去,只見沈星暮雙手持槍,面目冷峻地往這邊走來。他每開一槍,便有一隻狼倒地。
葉黎心中升起無限暖意。他從未想過,在這種命懸一線的危機時刻,沈星暮能如同天神下凡一般前來拯救他。
葉黎撐著地面站起身,殺戮的慾望竟在他的心裡滋生。他持刀衝向其中一隻狼,刀芒划動,居然能乾脆利落地將狼殺死。
這場屠殺看似漫長,其實只有短短兩分鐘。地上佈滿狼的屍體,而沈星暮與葉黎身上也沾滿血跡。
葉黎數了一下,地上有接近二十隻狼,屬於規模非常大的狼群。畢竟一般的狼群不會超過十隻狼,只不過現在是寒冬季節,狼群的數量會有所增加,大的狼群甚至有可能接近五十隻。
葉黎靠著血淋淋的大石頭喘氣,享受劫後餘生的喜悅。
沈星暮收好手槍,俯下身扶起葉黎,冷冷說道:“你先別急著高興,這裡的血腥味很重,很快又會引來新的狼群。這附近有溪流,我們要儘快清洗掉身上的血跡,然後離開這裡。”
葉黎重重點頭。
兩人順著溪流往下走,山裡的霧已經完全消散。似乎這座山本身存在某種規則,一個人上山一定會被困在迷霧中,而兩個人走在一起,迷霧就會自動消失。
葉黎發現沈星暮的脖子上多出了一條毛絨圍巾,圍巾的針線紋路較為粗糙,分明是手工織出來的。他順口問道:“沈星暮,你的圍巾是夏恬送的嗎?”
沈星暮抬手撫了撫圍巾,面無表情道:“與你無關。”
葉黎苦笑道:“你這個人總是冷冰冰的樣子。”
沈星暮問:“我應該對你笑嗎?”
葉黎道:“我們好歹是共患難的夥伴,你可以不對我笑,但也沒必要總是板著臉看我啊。”
沈星暮冷聲道:“我有必要糾正一下。剛才遇到危險的人是你,我只是恰好救了你,這並不是共患難。如果交換立場,我不相信你會救我。”
葉黎澀聲道:“你說的沒錯,如果是你被狼群包圍,我的確沒辦法救你。我和你不一樣,槍這種東西不是我想要就能得到的。”
葉黎提到槍,沈星暮立刻開啟揹包,把裡面的兩隻槍全都丟進水溝裡。
葉黎問:“你把它們丟掉幹什麼?”
沈星暮淡淡道:“沒子彈的槍殼,留著也是累贅,說不定還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