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之後,《好歌曲》第二期節目首播上線。
這一次,方傑終於沒有再旁觀,直接出手強行把一位後世小有名氣的唱作人加塞到了節目中。
這位唱作人不是別人,而是當下年僅22歲的汪蘇瀧。
前世汪蘇瀧創作過很多耳熟能詳的音樂作品,其作品內容題材大多都是小年輕之間的情情愛愛,一些情緒細節刻畫的很好,很有代入感。
但或許正是因為如此,反倒不被業內權威待見,畢竟時代背景不一樣,他的作品題材與那些所謂的業內主流權威有著很大的代購,一些年長的專業人士根本無法理解,人家當年還是小年輕的時候,愛情就近乎等於介紹相親,哪有現在年輕人之間那麼多的小情小愛小情緒?
所以汪蘇瀧這位算是極有天賦的音樂人,在前世名氣是有,但一直都沒怎麼大火,給人感覺很像是從網路歌手出道的野路子,可能其太顯年輕較為輕浮的形象以及自身性格也是原因之一。
今世也同樣如此,他拿著自己的原創歌曲報名參賽,結果海選階段就被淘汰了,十二位音樂薦賞人都沒看中他的作品。
但事實上,人家是正兒八經的學院派,畢業於瀋陽音樂學院,家裡也是音樂世家,目前才22歲的他,正在籌備第一張個人專輯《慢慢懂》。
前世有媒體稱汪蘇瀧是華語樂壇流行音樂的無冕之王,這個可能言過其實了,但至少人家年紀輕輕地不僅能唱,也能寫,還寫了不少流行代表作,就憑這一點,足以證明其人絕對具有音樂天賦,比國內其他諸多成名歌手更加值得培養,也更符合《好歌曲》的宗旨。
所以不管音樂薦賞人們怎麼想,反正方傑利用自己的特權,直接開綠燈強行把汪蘇瀧送上了第二期節目。
而方傑幫他挑選的上臺歌曲,是其個人專輯中的一首歌,也是其代表作之一《小星星》。
於是這第二期《好歌曲》,一共有十三支原創歌曲登臺亮相,當方傑恬不知恥地當場要加塞節目時,還引發了一些音樂薦賞人的不滿,惹出了一些爭議。
音樂薦賞人不是對汪蘇瀧和他的歌曲不滿,而是對方傑的這種破壞遊戲規則的行為和特權不滿。
有人當場調侃方傑:“這樣還不如把音樂薦賞團的人數擴大到十三人,把你自己加進去,相信沒有人會有異議,因為那樣起碼是守規矩的,可像教主現在這麼個弄法,豈不是凌駕於所有音樂薦賞人之上?”
方傑則反擊:“我可沒資格成為音樂薦賞人,但作為一個愛聽音樂的人,作為節目的總導演,沸騰娛樂的董事長,相信推薦一首歌曲的資格還是有的。你們看不上,不代表我也看不上,反正我已經決定了,他的這首《小星星》,我代表沸騰娛樂出資100萬買斷歌曲版權!”
這段話可謂一語驚起千層浪,100萬買斷歌曲版權,直接嚇壞了在場所有業內人士,要知道這可是隻有知名“曲爹”才有可能拿到的價位,目前市場上收歌的行情,絕大部分都在2萬以內,甚至是白給。
汪蘇瀧區區一個還未出道的小年輕,何德何能獲得教主如此厚愛?
既然教主都拿出真金白銀來表明態度了,其他人哪還有什麼異議,所謂的遊戲規則再大,也大不過資本的力量,何況遊戲規則本來就是資本制定的。
當然了,節目中的這些爭議其實都是為了節目效果,故意製造出來的衝突噱頭,那些調侃方傑的人又不傻,如果不是節目組私下有安排指示,他們哪敢當面提出異議。
不過這事兒可沒跟當事人汪蘇瀧商量過,所以臺上的他,感動的一塌糊塗,當場哭成了淚人。
對此,方傑只能表示無語。
更無語的是,儘管有他力捧,這期節目評分最高的歌曲,並非汪蘇瀧自唱的《小星星》,而是小柯的作品《因為愛情》。
小柯是何許人也,除了少數業內人士,別說觀眾們了,就連方傑一開始也是懵逼,完全不知道這位仁兄的來路。
但他的這首原創歌曲《因為愛情》,方傑再也熟悉不過了,這首歌太有名了,記得前世好像就是2011年出的,相信前世大街上隨便拉個路人,也會哼唱兩句。
更熟悉的是,上臺演繹這首歌的不是小柯本人,而是這首歌本來的原唱:王菲和陳奕迅!
歌王歌后聯袂上臺,加上這首歌本來就足夠經典,直接就引爆了全場,成為了第二期《好歌曲》的爆點和頭牌歌曲。
期間在競拍環節中,各大娛樂公司、音樂公司,包括沸騰娛樂在內,開價開到了200萬以上。
但歌曲的作者小柯,帶著靦腆的笑容表示這首歌已經賣給了陳奕迅,並且已經收錄至陳奕迅今年即將發售的新專輯中,至於陳奕迅多少錢收的歌,不方便透露,但肯定不會很多。
於是拍賣環節只好臨時終止,很多人紛紛恭喜陳奕迅淘到了寶同時,不甘心之下,又開始盤問小柯的底細,想看看對方還有什麼好歌曲可以撿個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