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賬上躺著近200萬,有錢了,那麼繼續買地就要提上日程了。
要把那條未來的黃金街道都買下來!
方傑早就算過了,整條街道差不多200米,減去中間風水不適合的那30米,還有170米。
此前15萬差不多買下了20米的路段,接下來再花140萬外加7萬「辦公費」就能全部拿下來!
會花錢,才會賺錢,方傑很是篤信這個道理。
至於後期建設,不急,先把那排窩棚推平了再說,正好工程隊在那邊,順手的事,花不了幾個錢。
第二天,方傑帶著李晴第三次來到省城。
直奔工大路工地。
到達工地時,發現老爸聯絡的工程隊工程效率很高,10多天時間已經將相關地面上的平房窩棚全部推倒,清理了雜物,平整了土地,地基也打了一大半。
方傑並沒有去找包工頭,而是大致轉悠了一圈,沒有看到夏浩。
自從工程隊進場,夏浩就再也沒回過家了,直接在工地後面的灣子裡租了個單間,打算長期紮根此地了。
方傑老爸安排的包工頭全權負責工程,工地上的事情根本不用夏浩操心。
他只是每天中午去工地瞄一眼,看看工程進展,然後按照方萬興來省城時的面授機宜,整天跟村委會的一幫人混在一起拉關係。
“你在哪?”
沒找到夏浩,方傑便打了個電話過去,現在兩人都是有手機的人了,聯絡方便。
“村委會,你直接過來。不講了啊,話費忒貴!”
夏浩只說了一句便趕緊掛了電話。
這會兒打手機是雙向收費的,接電話也要錢,而且兩人辦的是銅城的手機號,在省城這邊通話,還要另外收取長途漫遊費,一分鐘話費差不多要1塊錢,忒黑。
即便手機是方傑給報銷的,但是坑爹的是,夏浩他用不起……
就像後世買車,很多人都買得起,但開不起,買下來裝逼的意義大於實用意義,日常油錢、停車費、違章、保險什麼的根本不划算,出門還不如打的。
來到村委會,發現辦公室裡就三人。
夏浩、張燕,還有幹事劉軍。
這三個傢伙正圍在辦公桌前,一邊閒聊著,一邊就著一大盤水煮花生,酌著二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