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萬簽下獨家版權,看起來還是很高。
畢竟現在一線明星演一檔綜藝,簽約費也就三百萬演一期。
一檔綜藝通常是十期左右,一季大概在三千萬左右。
這是目前一線明星的行情價,基本不會有太大的出入。
而洛泉,一張專輯光簽約就是五千萬,還不提後續的分成。
這已經遠超一線明星的市場價了,頂流也不過如此。
不過具體情況也得具體分析,華夏頂流和世界級頂流亦有差距。
如果換算美元,五千萬人民幣也就七百多萬。
要知道,現在國外想和洛泉合作一首單曲的,開價都在千萬美元以上。
而且還得是一線歌星才有資格開價,咖位低一些的自己都不好意思提。
這樣一看的話,這個價格其實也不難的離譜了。
洛泉雖然是華夏人,都名氣之大也是擺在檯面上的,妥妥的世界頂流。
如果龍叔拍一部電影爆出簽約費是五千萬人民幣,估計沒有任何人會覺得有異議,甚至可能還會說片方給少了。
這就是人民大眾,對藝人地位的認可。
洛泉目前就是年紀稍微小了一些,覺得這麼年輕的藝人,在世界上能有什麼地位。
但事實上,洛泉其實離成為龍叔那樣的華夏人符號,其實只有一步之遙。
唯一比較可惜的是,龍叔能將華語動作片推向世界。
但洛泉,並沒有將華語音樂發揚光大。
雖然都是華語,但難度並不在一個次元上面。
首先,上個世紀外國的動作片就跟拳擊比賽一樣,你一拳我一腳,根本沒有什麼精彩的設計。
是龍叔,用自己獨樹一幟的搞笑打鬥,告訴了所有制片人原來動作電影還能這麼演。
更難得的是,龍叔的動作片不光有精彩的搞笑打鬥設計,在驚險鏡頭上一樣領先世界。
論拼命,全世界動作電影演員無人能出龍叔左右,以至於保險公司在看過他的拍攝現場之後,直接將他拉黑不接他的業務了。
可見,龍叔拍電影的時候場面有多刺激。
但也正是這樣拼命,才為他拼出了一個奧斯卡終身成就獎,也為華語動作片在世界影壇拼出了一片天。
而華語音樂,先天上就有不足。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開始,國外搖滾樂隊大行其道,鄉村、民謠、爵士、靈魂、放克多重音樂型別百花齊放。
而華夏這邊的流行音樂是《地道戰》等一系列愛國主義歌曲。
考慮到歷史背景,這沒有任何可指責的地方。
畢竟物質條件豐富了,才能展望精神文化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