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父聽完,眼睛都紅了,他憤怒的捏著拳頭:“兒子,爸爸替你報仇,我明天就去殺了這個賤女人。”
林俊逸搖頭:“爸爸不要這麼做,犯法,我不想你們出事。”
李君開口:“林俊逸,你還記得自己屍體在哪兒嗎?讓伯父直接報案,有些事情只要做下,便一定會留下證據。”
林俊逸想了很久:“我記得不是很清楚,好像是省城,某處地下室,我死後,他們用劈刀砍碎了我的屍體,用好幾層塑膠垃圾袋包裹,最後用一個大麻袋裝了,拋到了一個坑裡。”
“坑?”
林俊逸點點頭:“對,就是一個坑,我的記憶很朦朧,只感覺那坑很大,上面好幾臺挖土機轟鳴。”
然後,一名滿身刀疤的男人一聲令下,許多水泥灌注到坑裡,好像,還有人做法事。
李君明白了,許萱萱夠狠。
她不僅賣掉了林俊逸腑臟,還把他的屍體一併買了,用來打生樁。
所謂打生樁,是源自古代的陋習,古代,有這樣的一種習俗,……
建橋前弄一對童男童女,分別活埋在橋頭橋尾的橋墩裡,不僅可以鎮住煞氣,還能成為橋的守護神,守護橋永遠不倒。
到了現代,人們早摒棄了這種陋習,況且這事也犯法。
但是,總有一些心狠之人,還在偷偷摸摸幹這種事情,有時候弄不到活人,便以屍體代替
如果林俊逸的屍體真打了生樁,那就麻煩了,水泥澆築下去,不好找啊!
聽到兒子遭遇過這麼恐怖的事件,林俊逸爸媽淚崩。
“你還記得是哪棟建築嗎?”
林俊逸搖搖頭:“我的記憶很模糊,只記得他們說,這棟樓建成後,將成為省城最大的夜店。”
“最大的夜店?”
李君拿出手機,開始用排除法,一個個排除,很快尋到了目的。
玫瑰大廈。
李君手機上搜出一些圖片,玫瑰大廈高32層,屬於高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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