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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跨省協作 (2 / 3)

意外!

太意外了!

他這才回憶起開局,轉眼間就被告知快結束了?

什麼鬼!這特瑪確定不是在搞笑?

彷彿感到了世界的“惡意”。

等等,他們說的不會不是一個事兒吧...

周南猶豫了下,還是直接問了出來,“有見過褚佑寧嗎?”

“阿佑?”對於周南提到的人,尚洪波似乎一點都不意外,“見倒是沒見到,不過這次能蹲到人,全靠他提供的訊息準確!”

顯然,記憶中的“波仔”,確是尚洪波無疑。

且此次的臥底行動,保密度顯然不如想象中那麼高,起碼不是電影中演的那般“絕密”,只能單線聯絡,上線掛了連警察身份都沒人知道的那種。

所以這特瑪到底是個什麼案子?

沒讓周南久候,尚洪波接下來的話直接解惑。

“頭兒,阿佑沒出什麼事兒吧?昨兒還聯絡過呢,他說賣腎領頭那老頭猴精猴精的,讓咱們小心,別一不留神,就讓丫跑回南越去。”

這段話不長,資訊量卻不小。

賣腎?沒猜錯的話,說的應該是人體器官買賣吧。

此類形式的犯罪,一般一個人難以完成,通常都是產業鏈協作,所以...團伙?老頭是褚佑寧此次的臥底目標?挖出的頭目?

一瞬間,周南已經串聯起了前因後果。

跑到南越不難理解,因為東興恰是個邊境城市,恰與南越接壤。

分析到這裡,他幾乎可以斷定,倆人說的不是一件事兒。

倒不是懷疑人家老頭出不起五百萬,畢竟生意“遍佈全國”。為啥?因為如果只是一個南越邊境的案子,不太可能由京都警方查起。

人體器官買賣是個暴利產業,能換得起器官的“客戶”,一般不會太差錢,老頭賺的自然不會少。

但很難想象,一個連國都不太敢回的老頭,會殺到京都來,還敢在一個刑警隊長面前“豪橫”!

所以,此案絕非彼案,也根本稱不上離奇不可解釋。

人的大腦本就是最奇妙的東西,他的那些記憶片段,也許本就並非相同來源,出自多起事件也算正常。

“頭兒?”見周南半晌沒言語,尚洪波忍不住繼續,“這老頭可是好不容易從南越回來一趟,‘骨幹’窩點咱們也大都掌握到了,抓不抓?”

正常情況下,沒什麼好疑問的,抓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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