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人對錢不感興趣!”
但凡說這話的人不是馬爸爸,估計能被人一口一吐沫淹死。
即便是馬爸爸,也難逃網友們的調侃命運。
小薩當時的表情,一定程度代表了大眾心聲。
所以有資格說這句話的人,必須有個大前提,他得有錢,大大的有錢,然後才能探討其他。
不論作為撲街音樂人,還是就業六年的公職人員,兩個身份都不能讓周南與“大大的有錢”扯上關係,所以丫要說這句話,只能給人一個感覺。
假!
面對彷彿就擺在手邊的毛爺爺,再對比這幾日枯燥無味的刑偵生涯,周南...心動了。
有點朝秦暮楚?
沒辦法,終究是一介俗人,沒有為了理想而奮鬥終生的崇高信念。
而且...
雖說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但小朋友才做選擇,大家都是成年人,大膽點,當然是都要啊!
於是周南又瞄向了萬能的度娘,“公職人員可以在app發表原創音樂嗎?”
嘿,你還別說,真有前輩提過此類問題,看來我華夏果然是地大物博,啥人才都有啊。
答案五花八門。
“可以,參考出書,發表網路小說那些人,好些都是公務員,不是還有那誰,寫歷史的,都混上副局長了嗎?”
“不可以,趁早收手。”
“我覺得沒毛病,寫書和創作音樂,大家都是著作權類,沒有本質區別。”
“偷偷的進村,打槍的不要,悶聲賺大錢。”
“必須可以啊,只要不是利用上班時間,為什麼不可以,前段時間有公務員下班時間兼職網約車和兼職送外賣的,都有部門回覆了,原則上是允許的,只要不影響本職工作即可,你這類的連兼職都算不上,怕什麼?”
“想當人民公僕就不要想著賺錢!”
“不能一概而論吧,公務員法規定的營利性活動界定不夠清晰,很容易與一般經濟活動混同,我覺得保險起見可以向單位有關部門報備一下,問題不大。”
“......”
搜尋完畢後,周南粗略估算了下,居然是覺得可以者居多,還都有理有據的,這和他之前想的完全不一樣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