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奧:我在她進入樓道的時候捂住了她的嘴巴,她喝多了酒,身上沒什麼力氣,穿得還是高跟鞋,我很快把她按倒在地,她身上穿得是背後有拉鍊的黑色連衣短裙,我一邊去解她的裡面的衣服,一邊去撕她腿上的褲襪(以下省略)。
這就是原主供認不諱的證言,可李奧完全沒有印象,尤其是最後對案件細節的描述,條理清晰,畫面感強,說是某些島國作品的小說化他都信,根本不可能是慌得不行的原主能說得出來的!
…………
除了以上這些人證外,卷宗內還記錄著白琳內衣上的指紋,以及作案時留下的體液等等物證,而且那些體液的DNA對比結果也是劍指原主。
“居然還有DNA對比結果……”李奧從長椅上站起來,在公園裡慢慢轉悠起來,“除非我得到的記憶被摻了假,否則這份檢驗報告絕對有問題……不對,還有一種可能,只是有點膈應啊……而且這些證言也不對勁,我還是親自去問問他們本人好了。”
首先就是負責這個案子的警察,原主的供述是否屬實,DNA的鑑定結果可信度怎樣,應該沒有人比他更清楚了。
檔案室內不僅存放著案件卷宗,更有旺角警署的警員資訊,李奧很快就找到了負責這件案子的人,乃是隸屬於刑事偵緝處的警長——高志偉。
從寸照上來看,高志偉約莫三十歲左右,長得大耳闊鼻,眉毛又濃又粗,嘴唇反而有點薄,而且面板顯白,不像是熬夜加班的警察。
剛才沒有在警署裡看到過他。
不過他畢竟是刑事偵緝處的人,在外出勤也很正常。
於是李奧按照資料上的高志偉的家庭地址,從地下直直地趕了過去。
……
高志偉自認不是一個好警察,他也從來沒想過當一個好警察,不然拿著那麼點錢工資去真拼命……
那不是傻子嗎?
有他認識的那麼幾個同事,整天說什麼‘警察的職責就是為民除害,維護秩序,捍衛正義’,對此他只有一句得了吧。
為民除害?
費心費力的,誰記得你啊?
維護秩序,捍衛正義?
有什麼好處嗎?喊得多了漲工資嗎?
白晝不分的走街串巷,做些苦哈哈的事情,有時候還會得罪某些大人物……做這些有什麼用啊?
能像我這樣住獨棟小樓嗎?能像我這樣包養幾個嫩出水的年輕女孩一起樂呵嗎?
想到這,高志偉從一片白花花的年輕女人堆裡爬出來,哼著小曲兒穿上其他同事花一個月工資也買不起的高檔睡衣,踢踏著拖鞋走到客廳廚房,從冰箱裡拿出進口紅酒。
下一秒,一個高大的人影從地底浮現,高志偉還沒來得及驚訝和害怕,就被其奪過手中的紅酒瓶,然後眼睜睜看著對方,用那上萬塊的紅酒給他開了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