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的,求!”
“這遊戲小學生特別多,完全不像網訊的《狼人殺》那樣有意思。”
“別的就算了,這遊戲不氪金是真的玩不下去,60秒的發言在高階局能幹啥?動不動就要花錢!還美其名曰觀察面部表情,個個都是場外狗!”
“溜了溜了,還不如網訊的《狼人殺》有意思。”
不光是論壇,甚至一些接到推廣的主播也很難受。
花錢什麼的倒是無所謂,大不了衝個會員嘛。
可是聊場外是真的無解。
主播玩的難受,觀眾看的也不開心,各種人員流失。
最終,這些主播紛紛選擇最低時限的打《閃電狼人殺》。
而且這些主播打《閃電狼人殺》都是經過精心策劃的。
反正你是要求每天打多長時間,有沒有說必須要連續不停的打。
那我就先播網訊科技的《狼人殺》,打兩把輸了,心情不爽了,就帶著情緒再去《閃電狼人殺》裡去打一兩局。
心情和狀態回來了,再返回去打網訊《狼人殺》。
這也不怪主播非要帶情緒去打《閃電狼人殺》,而是不帶著情緒,這些主播打不過啊!
全場都場外,全場都貼臉,誰不貼臉就出誰?
這怎麼玩?
而且這樣一來,觀眾們看的也開心。
在網訊版的《狼人殺》裡學技術,在《閃電狼人殺》裡看樂子。
這可把閃電互娛的市場經理氣個夠嗆!
嘛意思啊你們!
我花錢讓你們推廣我的遊戲!
可你們倒好,你們這是推廣我的遊戲嗎?
你們這是在推廣網訊遊戲的同時,順便推廣我的遊戲!
而且還把我的遊戲貶得一文不值!
豈止是過糞,簡直是過糞!
市場經理試圖修改一下合約,從每天固定時長變成固定的時間段!
但那些主播又不是傻子,怎麼會同意他的想法呢!